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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怒骂对方是“恶霸无赖”,被判赔偿6000元
只因邻里生活琐事发生纠纷,村民刘某在某短视频平台,把邻居王某的姓名、住址及手机号码都公布于众,并在发布内容中称王某“品德之恶劣”“无素质无道德之人”“恶霸无赖”等。11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被告刘某在其注册的该短视频平台发布书面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并赔偿原告因该事件产生的公证费及代理费共计6000元。

现代快报讯 只因邻里生活琐事发生纠纷,村民刘某在某短视频平台,把邻居王某的姓名、住址及手机号码都公布于众,并在发布内容中称王某“品德之恶劣”“无素质无道德之人”“恶霸无赖”等。11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被告刘某在其注册的该短视频平台发布书面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并赔偿原告因该事件产生的公证费及代理费共计6000元。


据介绍,王某与刘某系邻居关系。因邻里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刘某就使用其注册的短视频账号中发布图文及评价,将王某的姓名、住址、手机号码公布于众,并在视频中对王某进行了辱骂,称王某“品德之恶劣”“无素质无道德”“恶霸无赖”等。


王某认为,因刘某使用该账号持续发布针对原告的侮辱性、诽谤性言论,泄露其的个人身份信息,使其陷入社会公众的非议与责难之中,严重降低了个人声誉,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


在就该短视频平台上的相关言论进行公证后,王某遂将刘某诉至如皋市人民法院,请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删除该视频侮辱、诽谤言论;判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该账号发布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元公证费、4000元律师费和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共合计9000元。


案件审理中,因刘某已删除账号上的言论,王某当庭申请撤回第一项诉讼请求。


庭审中,刘某当庭确认上述内容系其发布,但辩称,发布视频是因为刘某一家经常被王某辱骂,没有办法才利用网络平台发表言论。


如皋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刘某在其注册的账号中发布图文及评论,将王某的姓名、住址及手机号码公布于众,并在发布内容中用“品德之恶劣”“无素质无道德之人”“恶霸无赖”等极端词语对王某进行负面评价,可知其在主观上有损害王某名誉的故意,在客观上也实施了侵害王某名誉、泄露王某个人信息的行为,造成了王某生活上的困扰,对王某的人格尊严、社会评价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还认为,刘某的账号至公证时已有两千多人的关注量和粉丝量,其选择在短视频平台中发布侵犯王某人格权的信息,对王某造成不良影响,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恢复名誉的民事责任。


现刘某已在账号中删除其所发布的有关不良言论,考虑短视频平台所具有的信息传播覆盖面广的特点,结合原告只要求被告在该平台发布书面道歉声明的诉请,判令被告在其注册的账号上发布书面道歉声明,消除影响,恢复被告名誉。


对于王某主张的公证费2000元、律师费4000元,属于被侵权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的合理开支,应予以支持。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其未能举证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严重后果。同时,根据双方举证,考虑到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并非单纯基于被告一方原因所致,结合双方产生纠纷的具体情节,对原告该项诉请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刘某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一页王某辱骂其的录音文字版,用以证明此事件系因王某的无休止辱骂所导致。

南通中院经审查认为,对上诉人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难以确认,如其认为被上诉人存在侵权行为,可依法另行主张。同时法院还认为,不论上诉人所述关于事情的起因是否属实,均不能成为其擅自侵害他人名誉权的理由,遂予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通讯员 李菲菲 古林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严君臣


【连线法官】

网络等自媒体平台不是侵害名誉权的法外之地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网络用户通新媒体平台发布视频作品发表言论、记录生活点滴。但是如果将这些平台用作发泄私愤、故意伤害或报复他人的工具,发布不实言论侮辱、诽谤他人,将承担相应的侵权法律责任。”该案二审合议庭审判长钱锋介绍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网络等自媒体平台是现实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共场所的范畴,不是侵害名誉权的法外之地,在网络上的行为言论同样也要遵守法律法规。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纠纷解决的是否妥当,不仅关系到邻里关系的和谐,更关系到整个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钱锋提醒,生活中,邻里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引发纠纷,双方都应该本着互谦互让、和睦和谐的态度处事,用合法的渠道和方式去表达诉求,切莫逞一时的口舌之快或为一己私利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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