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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红色之光照亮“走在前、做示范”的奋进之路

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下称《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于我省保护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必将更好地推动讲好发生在江苏大地的红色故事,使广大干部群众不断从中汲取精神滋养、凝聚奋进力量。

江苏是一片红色土地。抗战时期,江苏是新四军重要战场和根据地,盐城是新四军重建军部所在地、锻铸“铁军精神”的中心地,刘少奇、陈毅、粟裕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战斗生活过;解放战争时期,是淮海战役、渡江战役战场。在这片壮怀激烈、神奇光荣的热土上,无数革命者为民族解放、人民幸福浴血奋战、英勇牺牲,铸就了一座座精神丰碑,是激励新时代江苏儿女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

红色基因需要代代相传,红色资源是生动教材。目前,江苏全省有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1710处,各级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100多家,其中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32家,数量居全国前列。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这些珍贵的红色资源,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永远铭记革命历史、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更好地走好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之路,而依法护航是根本举措。

《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围绕不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可移动红色物质资源、红色非物质资源,从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保障监督等多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强调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红色资源名录制度,并在全国首次将不可移动红色资源中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等纪念设施的新建、改扩建相关要求写入法律条文。用法治撑腰保障,江苏的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一定能够更上一层楼。

事实上,打卡红色地标,已经成为广大群众的新风尚。在黄海之滨的盐城,新四军纪念馆迎来“打卡”热潮;在长江之畔的南京,“小雨滴”在雨花台烈士纪念馆动情讲解。一个个丰富的展陈,一次次沉浸式体验,让红色信仰入脑入心……龙年新春,江苏一座座红色地标游人如织,互动活动丰富多彩。用好用活丰富红色资源,加强红色文化传承弘扬,必将推动红色场馆“活”起来、“动”起来、“火”起来。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革命年代,江苏出色完成了抗日救国、人民解放的伟大任务。新时代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的光荣使命。这是一场跨越时空的接力赛,需要我们主动接过接力棒,把《江苏省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贯彻执行好,进一步重温革命记忆、传承革命精神、赓续革命血脉,让红色之光照亮“走在前、做示范”的奋进之路!(一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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