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热点 > 正文
【十年!为了和平的未来②】以法之名,守护“不能忘却的记忆”

  编者按:

  2023年12月13日,第十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从“一日”到“一年”;从“一馆”到“一城”;从个人记忆、家族记忆,到国家记忆、世界记忆。

  十年,我们守护着“不能忘却的记忆”,从记忆到共识,从共识到行动。

  江苏新闻广播特别策划:《十年!为了和平的未来》。


  2018年12月13日,第五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不仅填补了国家公祭活动保障工作的立法空白,也是江苏首部由人大委托律师团队起草的法规,是开门立法的另一种探索。之后的5年时间里,对《条例》的宣传普及活动从未中断。这几天,2023年金陵法治惠民大讲堂连续开讲。



杨博炜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中山陵洼子村)宣讲《条例》

  “这是第一部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国家公祭行为进行保障,也是第一次对‘精日’行为划出了法律的红线……”12月5日上午10时,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丛葬地(中山陵洼子村)草木葱郁,纪念碑和周边道路清净整洁,一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在此进行。

  主讲人杨博炜是《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人、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他告诉记者,“《条例》施行之后,每年进入12月,我们都会走进学校、走进街道和社区,向社会大众普及法规内容。一方面,让广大市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我们的国家公祭日以及相关行为规范,其次,讲述《条例》的制定经过和一些相应案例,让人们更好地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再次翻看这部凝聚各方智慧的地方性法规,七章45条,篇幅不长,却字字深重。

  《条例》将“默哀一分钟”列入法规,并明确,在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规定的国家公祭活动期间,国家公祭设施周边禁止一切公共娱乐活动。

  《条例》提出,构建全面完整的国家公祭宣传教育体系。目前,《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读本》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版本已全面进入江苏省内的中小学生课堂,结合《读本》,南京市600多所中小学采用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丰富的活动。



南京市月牙湖小学以“勿忘国耻、圆梦中华”为题开展教育活动

  “一到四年级的同学在家长的带领下,前往丛葬地开展缅怀悼念活动,向遇难同胞默哀、献花。铭记历史、矢志奋斗,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我们每一位孩子都应该努力学习,牢记自己肩头的使命,勿忘国耻,圆梦中华。”南京市月牙湖小学副校长陈明生说。

  随着《条例》的实施,公然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的现象越来越少,也为网络上类似违法行为划下清晰的“红线”,最大限度防止诋毁、否认南京大屠杀的错误思潮和行为。

  杨博炜表示,参照《英雄烈士保护法》的规定,当“精日”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惩治。

  立法,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在《条例》实施一周年前夕,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条例“回头看”行动,召开各类访谈会、宣讲会,登上学校讲台、走进媒体直播间宣讲,还对实地走访中发现的丛葬地日常管养工作缺位、位置指引标识缺失、市民祭奠活动不便等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南京市人大法制委协调多方,对每一处丛葬地的标识、照片进行修改完善

  对此,南京人大牵头有关单位,两天内推出更新版地图。如今,打开地图app,搜索关键词“丛葬地”,南京所有17个丛葬地和2处纪念地都能精确显示。

  《条例》施行五年来,已成为全体南京市民的行为准则。法律支撑下的仪式感,是向历史致敬,也是向国内外宣示:我们会铭记历史、不忘过去,更会珍爱和平、开创未来。



现场输入“丛葬地”关键词,19处丛葬地及纪念地立现

  南京市民仇玲子说:“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我们年轻一辈要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南京出租车司机金梅表示,每年12月13日10点01分,不管自己在哪儿,都会停车、默哀。“我们出租车司机就像城市里流动的‘传声筒’,要用实际行动,向更多的人传递和平。”

  旅日南京留学生周珂亮说:“我们学法知法,更要守法用法,对‘精日’行为表示坚决抵制,要让我们南京人、中国人的记忆成为世界的记忆,传播到更远的地方去。”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