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热点 > 正文
扬州通报1例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情况

◆疫情通报◆

  根据省卫健委11月3日发布,2022年11月2日0-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为集中隔离点发现。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外市协查密接,集中隔离点发现,11月2日核酸检测阳性,当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上述病例已闭环转运至扬州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医学管理,目前情况平稳。
  根据初步流调,该无症状感染者10月31日以来活动涉及的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10月31日:
  20:00,S28启扬高速蜀冈收费站核酸采样点;
  11月1日:
  0:00-8:30,佳家南园小区;
  8:30-9:30,杨柳青路66号苏匠装饰;
  9:30-9:50,卜桥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核酸采样点;
  9:50-11:00,三星花园东北门往西350米,好帮手汽车装潢轮胎店;
  11:00-11:36,控河北路3号麦当劳京杭中路店;
  11:36-11:50,京杭水镇1期东北侧约160米,韵河湾商业街地面停车场;
  11:50-12:00,黄金坝路63-10号蜀冈上佳门诊部;
  12:00-17:40,杨柳青路66号苏匠装饰;
  18:00-18:27,史可法西路25号摩卡造型理发店;
  18:27-0:00,佳家南园小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12345报告,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我市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加强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健康扬州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