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南京 > 正文
全国首份!江苏出台办法奖励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最高3万元

现代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近期,江苏省国家安全厅与江苏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江苏省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全国首份对寄递渠道企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举报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举报人提供线索构成涉国家安全刑事案件处置的,对举报人最高奖励3万元。



《办法》全文25条,旨在提高寄递从业人员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寄递行业关乎国计民生,江苏是全国寄递行业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业务量及从业人员规模均居全国前列。《办法》在江苏出台,是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的创新举措,是对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风险的各类违法行为直接亮剑。

《办法》中规定,举报人可以采取拨打12339 热线、信函、网络等方式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寄递渠道涉国家安全违法犯罪线索。举报范围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危害、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各类物品线索,包括各类枪支(含仿制品、主要零部件)、弹药、管制器具,各类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各类爆炸品等危险物品,各类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感染性等危险物品,各类危害生物安全物品。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的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线索。各类间谍专用器材或者疑似间谍专用器材线索。通过快递渠道寄递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数据、资料及其他物品线索等。

同时明确奖励程序,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举报人应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相关核查工作。举报奖励部门应在线索查证属实后30个工作日内,告知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举报人奖励决定。

此外,《办法》明确了奖励标准,对符合认定范围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发挥一定作用的,给予举报人1000 元以下人民币现金奖励。对构成涉国家安全行政处罚案件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 1 万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对构成涉国家安全刑事案件处置的,给予举报人 1 万元至 3 万元人民币现金奖励。奖励对象为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由国家安全机关、邮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据悉,《办法》直接衔接《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将目光聚焦至寄递这一重要行业,在举报渠道、奖励机制、奖励范围等方面与《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保持整体一致。同时,在奖励个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贡献突出企业进行奖励的有关内容,全方位调动寄递行业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实现全民参与,全民联动。(江苏省邮政管理局供图)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