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杨晓冬)6月8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可以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情况说明,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可不作逾期处理。此外,单身职工每月可提取1500元支付房租。
据了解,《通知》主要包含阶段性缓缴政策、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三方面,结合省市助企纾困各项举措,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
在阶段性缓缴政策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且确定补缴方案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到期后按照补缴计划进行补缴。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同时,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额度。单身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月15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由每月24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
此外,2022年5月至12月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职工,可以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情况说明,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可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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