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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发生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导致堵车,南京交警:罚款200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郎伟超 记者 王瑞)在国内高速公路上,最左侧行车道为超车道,限速值高于中间和右侧车道,也是平均车速最快的一股车道。为了避免机动车及车上人员在发生事故或遭遇故障后长时间滞留在左侧车道,预防二次碰撞事故风险,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总结驾驶员常见误区和路面巡管经验,采取视频巡查和电话、短信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事故和抛锚快处快撤效率。同时提醒广大驾驶人,如不及时撤离导致拥堵,将处以 200 元罚款。



△事故发生现场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 点 22 分,南京交警高速公路二大队指挥室发现,绕城公路东杨坊附近,南向北车流忽然放缓了速度,逐渐积压至徐庄匝道。经过视频点位逐个寻找,很快锁定东杨坊枢纽南向北最左侧车道上的一起事故。视频中,三辆小车依次停放,三名驾驶人正在车旁走动说话。大约 5 分钟后,一名男子来电称,自己是该事故中的第一辆车驾驶人,碰撞轻微,无人员受伤。接警员随即告知,请尽快将车辆移动至道路最右侧应急车道,如果车辆不能移动,则人员尽快撤离至安全地带。该男子称,自己想移动,但是后车驾驶人不同意,要求保留现场。



△事故发生现场

同时,由于该起三车事故长时间未自行撤除,导致后方积压排队越来越长,巡逻警车不得不绕道至马群调头前来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安全撤离现场,报警人指着第二辆车驾驶人 " 告状 ":" 我要撤,她不让我走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第二辆车驾驶人对交警承认,自己缺乏经验,害怕撤除现场后无法准确定责,因此不听从指挥坚持停留在第一行车道。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 200 元罚款。事故处理民警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后,依法予以 200 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



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交警高速二大队获悉,目前该大队辖区内发生轻微碰擦事故后,约有 60% 的驾驶人未立即采取正确处理措施,既导致了后方车流缓行,又带来了二次事故风险。根据统计,事故现场主要常见三种错误行为:一是未第一时间报警,而是先打给保险公司;二是驾驶人及乘客滞留于行车道进行交谈、争执,或者为了 " 保护现场 ",拒不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停放;三是长时间坐在车里等待交警,或自行检查车辆状况。

高速交警提醒,发生事故或意外后人身安全是首位需求,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当及时报警,听从交警指挥,这也有助于交通管理部门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进行安全撤除告知,并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调度巡逻警力前往撤除,避免因当事人自身疏忽或缺乏安全意识导致次生事故。另外,单位车辆更换使用人,或者私家车使用人更换联系方式的,请务必联系车管部门或使用交管 12123 申请更新信息,防止交管部门无法及时联系。

(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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