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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二审通过,将分级保护烈士纪念设施

现代快报讯 (通讯员 肖日东 尚世钰 记者 杜雪迎)全国首部保护具体烈士纪念设施的条例要来了!12月30日,《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通过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表决。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将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颁布实施,这意味着全国首部保护具体烈士纪念设施的“点上立法”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立法保护雨花台烈士陵园,《条例》共5章44条

雨花台烈士陵园分为雨花台和望江矶两个陵园区域。其中,位于雨花台的烈士陵园区域于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赓续红色血脉,弘扬雨花英烈精神,市人大常委会把制定《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列入2021年立法项目。

2021年初,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与第三方共同成立条例起草团队,起草团队对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现状、存在的管理难点痛点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条例初稿。

2021年10月18日下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一审过后,市人大法制(工)委认真梳理汇总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建议,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雨花台烈士陵园管理局和条例起草团队等研究条例修改。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二审通过的《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共5章44条,包括总则、保护和管理、传承和弘扬、法律责任和附则。在一审的基础上,《条例》充分吸纳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



△雨花台烈士陵园全景 雨花台烈士陵园纪念馆供图

实行分级保护制度,为保护烈士纪念设施划出法律“红线”

记者注意到,二审通过的《条例》对保护范围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实行分级保护制度。《条例》规定,将根据保护范围内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的不同特征,分三个层次予以保护。其中,北殉难处、西殉难处、东殉难处、知名烈士墓的本体区域,只能开展必要的保护工程;烈士群雕像、烈士纪念碑等中轴线纪念建筑群的本体区域,只能开展必要的保护、管理、展示工程;保护范围内其他区域,只能开展必要的环境修复、与文物相关的展示、管理工程。

《条例》还创建了特别保护制度。《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红领巾广场、共青团路和忠魂亭由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以捐赠、义务劳动等方式建造,是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标志和象征,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其名称和用途。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注重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记者看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中轴线纪念建筑群、北殉难处、西殉难处、东殉难处和知名烈士墓区域确需砍伐、更新树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这既提升了核心区域内的树木保护级别,又维护了核心区域庄严肃穆的纪念氛围。

此外,《条例》还设置了一些鼓励性条款。比如,鼓励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基层组织争创以雨花英烈英名命名的荣誉。

据了解,《条例》的制定也广泛听取了民意。例如,《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陵园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雨花台烈士陵园景观资源分布状况和周边居民休闲健身需要,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以外的区域合理划定活动范围,并指定时段。”为了这一条款,市人大法制委专门在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并委托雨花社区、能仁里社区两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做民意调查。通过微信、上门征询等方式开展意见征集活动,共有80多位社区群众积极参与,表达立法诉求。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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