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佳佳生完儿子后就一直住在娘家,在孩子满月后,丈夫小谢一直希望妻子回到两人的小家,但佳佳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两人开始半分居。没想到后来矛盾越来越大,夫妻俩闹起离婚,小谢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调解,小谢最终撤回离婚诉讼。
劝说妻子回家遭拒,丈夫要离婚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小谢和佳佳结婚 3 年后生了个儿子。在佳佳坐月子期间,小夫妻俩一直住在佳佳父母家中,由佳佳父母来照看孩子。儿子满月后,小谢跟妻子商量,希望回到两个人的小家居住,双方父母也可以轮流照看孩子。然而,佳佳一直不同意,双方沟通不畅,后来甚至发展为半分居。时间一长,因缺少夫妻交流、亲子关系淡漠、家庭关系不和谐,小谢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起诉至秦淮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房春娥经过深入了解,发现小谢和妻子有着深厚的感情基础,并无实质性的矛盾,只是孩子出生后双方没能调整好自己的角色定位。如果双方当事人将夫妻关系理顺,是能够携手建立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从法官的过往经验来看,这一情况并不是个例。
法官:新手爸妈要注意这些
房春娥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房春娥劝说,孩子出生后,女方投入大量精力抚育幼子,却忽视了自己妻子这一身份,而男方则对幼子养育参与过少导致亲子关系淡漠遭女方抱怨,双方在夫妻关系中难以找到平衡,从而触发夫妻矛盾。建议双方各自反思自己,尽快适应孩子出生后的多重角色,为自己的家庭和婚姻再做一段努力,而不是轻易对婚姻说放弃。
双方听完法官的建议进行深度沟通后,小谢自愿撤回离婚诉讼。
房春娥表示,夫妻关系好则家庭和顺,夫妻关系差则家庭不宁。只有夫妻关系良好,初为人父母的小夫妻才能有愉悦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子女养育之中,与孩子建立温暖的亲子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均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新生命诞生,给家庭带来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孩子的照顾养育、经济付出,需要初为人父母的小夫妻共同承担,妥善协商。新手妈妈在全情投入养育孩子的同时,也要注意夫妻关系的维护,新手爸爸则要及时转变角色,主动参与育儿,与妻子共同承担起对孩子抚养、教育、保护义务。(文中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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