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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垃圾分类、分类不规范,真的会影响个人征信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丁拥军 记者 杨晓冬 文/摄)拒绝垃圾分类、分类不规范会有什么影响?12月13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秦淮区瑞金路街道获悉,自2020年11月1日以来,瑞金路街道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共下发整改意见书220份,行政处罚68起,同时将处罚决定上传至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处罚对象若未按规定履行处罚决定,就会被列为失信行为。


△ 瑞金路1-58号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

瑞金路街道内多为老旧小区,在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楼间距过窄、小区内空间较小等问题。秦淮区瑞金路街道城管部主任殷耀华表示,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 “四位一体”,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街道垃圾分类工作,除正在进行改造的两个小区外,基本实现了垃圾分类设施的全覆盖,且由物业履行起垃圾分类责任人的角色。截至目前,58个小区建成了139个垃圾分类收集点,其中13个达到了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标准,街道日收集厨余垃圾量稳定在8.5吨左右。


△ 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指示牌

在瑞金路1-58号小区,现代快报记者看到整洁的垃圾收集点,经过一年多的使用,依旧干净如新,同时来往的居民都能够自觉地投放垃圾。“分类之初,小区每天收集的厨余垃圾约50公斤。现在,垃圾分类已成为居民们的日常习惯,分类质量也越来越高,厨余垃圾一直稳定在130公斤左右。”宁越物业品质部主任曾明告诉记者,“相较于街道派驻的督导员,物业保洁员的现场督导优势更明显,他们全天候工作在小区,熟悉所有的业主,业主们的配合度会更高。”

除了宣传指导,对于那些拒不分类或拒不整改的行为执法力量也要跟上。瑞金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一中队队员薛宇鹏告诉记者,自垃圾分类条例实施以来,瑞金路街道执法中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80余次,对辖区内的59个居民小区、54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215家餐饮企业进行了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检查,对未按照垃圾分类规定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意见书220份,对情节严重的68起案件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39起针对单位,29起针对个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讯员供图

“我们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就会同步将这一决定上传至南京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处罚对象若再拒不履行,相关部门会将其列入失信名单。”薛宇鹏说,目前68个处罚对象均已按照规定接受了整改和处罚,下一步,他们将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各类居民小区、餐饮企业等的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共同推进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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