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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淮安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来了

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子璇 通讯员 朱健全)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房屋坍塌事故,造成了众多人员伤亡。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江苏省要求各地要尽快制定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地方法规。1月12日,淮安市政府举行《淮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为加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淮安市住建部门牵头出台了《淮安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淮安城市既有建筑总量超过3.07亿平方米,其中2000年之前建成的比例超过25%。而我市在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管理职责不清晰、监管体系不完善、对房屋使用中违规拆改行为缺乏管理、危险房屋治理缺乏地方性法规等问题。

据了解,《办法》共计三十六条,立足解决困扰我市房屋安全管理“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重点从五个方面落实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一是构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二是明确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加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四是强化危险房屋防治管理;五是明确房屋安全管理经费。

此外,《办法》中还明确了房屋安全鉴定要求:城市房屋建筑幕墙工程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原则上每十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以及出现不均匀下沉、裂缝、变形、损坏、腐蚀等异常情况危及房屋安全等情形之一的,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鉴定。《办法》还对白蚁防治、房屋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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