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桂林事业单位招试进入考察人选名单中,考生苏某某曾因虐猫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桂林市人社局官网6月19日公布的名单显示,苏某某考取的单位是平乐县同安镇便民服务中心。2024年12月7日,华中农业大学曾发布情况通报称,在校生苏某某于10月至11月,共将5片人用某类药物碾成粉末,分次兑水投喂了校内流浪猫。学校依规给予苏某某严重警告处分。
事业单位拟录用的考察人选竟有虐猫行为?众多网友表示愤怒,“心理、品行皆有缺失,一旦上岸,接下来会如何?不敢想象!”也有人呼吁“要给年轻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多数网友的质疑并非无理取闹,而是对公共服务职业伦理的合理期待。公共服务岗位的特殊性,决定了从业者不仅要有能力,更要有基本的道德底线。虐待动物的行为,恰恰暴露了当事人性格中的残忍与冷漠。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政府职能的延伸和具体化,当我们争论“该不该给机会”时,更该思考的是:谁能更有资格代表公众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答案或许很简单——那些对生命怀有敬畏、对弱者保持善意的人。这不是道德洁癖,而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常识。而根据《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考核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道德品质”“遵法守纪”属于必须考察的选项,可见公众对苏某某的质疑并非节外生枝,而是招考主管部门绕不开的问题。
“德者,本也”,我国的人才选拔制度自古强调“以德为先”。“给人机会”的呼吁看似宽容,实则混淆了不同领域的责任逻辑。 工作中常规技术性的错误都可以解释,普通单位招聘或许也可以更灵活,但事业单位承担了大量社会工作和社会管理职能,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众信任,容不得丝毫所谓的“宽容”。
公共服务不是试验场,公众没有义务承担用人不当的风险。虐待动物的行为,绝非“小事”,而是人格缺陷的警示信号。在涉及公共利益的岗位上不容试错,与其冒险录用有劣迹者,不如把机会留给真正德才兼备的人。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槿色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