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民邹先生向现代快报(报料邮箱:xdkb123@163.com)“快快帮”栏目反映,称自己的房子装饰公司承诺按样板房优惠价装修,足额付款后装修到一半,却被工人告知钱不够了,突然停工。装饰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与邹先生签订的是房屋装修材料购销合同,目前已与邹先生取得联系,将当面协商解决。
2025年2月,邹先生和南京江宁区禄口街道云龙路28号博胜装饰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邹先生说,当时装饰公司表示想在徐州打造样板房,于是将原本1380元/平方米的价格,以78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格给了邹先生。
合同显示,材料由装饰公司提供。“我的房屋是85平方米,当时付了66300元。”邹先生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工作人员当时口头承诺五六月份完工交付,但没想到装修到一半就停工了。
△房内堆满了装修材料
邹先生介绍,自己的房子位于邳州市东湖街道珺悦澜山小区。2025年4月初房子开始施工,4月25日是最后一次施工。五一假期结束后,装修工人在微信上告知,之前付的66300元已经用了61347元,剩余的钱没法继续施工,需要给装饰公司交钱才可以复工。
邹先生认为,自己已足额付过装修款,还垫付了物流费2450元和13600元施工费,装饰公司应该按标准按时完成装修,现在突然说费用不够了,这让他无法接受。
△装修合同
记者在邹先生提供的合同上发现,他签订的是一份《装饰装修材料购销合同》,所付66300元是定制材料货款。
此外,根据合同,邹先生可享受的优惠包括:1万元软装补贴、3000元物流补贴、1万元样板房施工补贴。对于具体的施工费用,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
5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了博胜装饰有限公司的徐总。他表示,当时跟邹先生签订的是《装饰装修材料购销合同》,合同上也有邹先生本人的签字,当时跟邹先生谈具体事情的人不是他,具体怎么谈的他也不清楚。目前,他已跟邹先生取得联系,公司也会派人到徐州跟邹先生见面协商解决方案。
·律师提醒:签合同时要擦亮眼睛
江苏汉彭律师事务所的胡海言律师表示,《房屋装修合同》和《装饰装修材料购销合同》看似差别不大,其实根本就是两回事。前者在包工包料情况下,工程款是包含施工费用的,而后者的款项通常包含材料费和物流费,施工费用需要双方另行约定。胡海言提醒,大家在装修过程中一定要擦亮双眼,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清两种合同区别,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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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郑阳
(受访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