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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禁用电动自行车车载充电器,网友:现有的充电器不能用了?

“厂家配备的充电器不能用了?”“现有的电动自行车和充电器要被淘汰了?”近日,工信部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中提到,拟禁用车载充电器,并完善永久性标识等,引发网友讨论。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不少网友对“拟禁用车载充电器”有误解,车载充电器其实是指电动自行车出厂时就集成在其内部的充电器,而目前市场上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是外置充电器。

 △工信部官网截图


拟禁用的电动自行车车载充电器是什么?

4月25日,工信部公开征集对《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工信部官网附件截图)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在“防触电保护类别”中,增加了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不得设计、制造及使用车载形式。消息一出,让不少网友产生疑问,电动自行车的车载充电器究竟是什么呢?

△目前市民使用的外置充电器


“我们售卖的电动自行车用的都是传统的外置充电器。”南京秦淮区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老板告诉记者,车载充电器一般是指出厂时直接集成在电动自行车内部,不借助工具一般没办法从车体上分离。通俗来讲,车载充电器是指把充电器安装在车辆内部的某一个固定位置上,留出一条用于接电且带有插头的线用于充电。“现在很多企业在研发这类车辆,不过市场上没怎么见过,最多能看到个样品。”

△售卖的电动自行车


那车载充电器为什么要被禁用呢?“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是需要按照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认证,而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中规定,文件不适用于带有车载充电器的车辆,也就是说,装有车载充电器的电动车可以不执行GB 42296。”江苏省自行车电动车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带有车载充电器的电动自行车可以减少检测认证环节,节约成本,从而一些企业已经在研发这种带有车载充电器的电动自行车了。“但车载充电器由于直接为电动自行车引入220V的交流电压,易造成漏电、触电等问题,在使用过程中不利于热量散发,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工作人员表示,这也就是工信部为什么拟禁用车载充电器的原因。

△售卖的电动自行车


永久性耐高温标牌、13位代码结构更方便溯源管理

记者还注意到,在工信部公示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中,拟要增加编码内容即完善永久性标识内容,其中提到充电器编码采用13位代码结构,由3部分组成,从左至右依次是生产企业代码为9位,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至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表示;生产年份代码为2位,以公元纪年的后两位表示;型号规格代码为2位,由各生产企业自行分配。

同时,编码应标识在永久性耐高温标牌上。把编码标牌放入(950±10)℃的加热炉,在此试验温度下保持0.5小时,然后取出编码标牌,将其在空气中自然冷却至室温。试验后标识信息应完整、清晰。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王春嵩告诉记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增加耐高温永久性标识,相当于给电动自行车办理“身份证”,将进一步提高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安全性,推动充电器信息溯源管理,从而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在编制说明中还提到,征求意见稿实施过渡期建议6个月。因增加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企业在设计改进、生产设备升级等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征求意见稿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定为6个月,保证生产企业能够充分消化理解,确保该文件的落地实施。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杨晓冬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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