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开车的城里大叔偶遇下山背着沉重竹篓卖石榴的男孩和奶奶,当女子旅行时误入大凉山深处邂逅了英俊淳朴的彝族小伙……当你以为刷到了人间最美好的相逢,殊不知大山里也有人玩起了“套路”,这些只不过是卖货前先“卖惨”的铺垫。
直播平台演起苦情戏,我们对这样的“悲情营销”招数并不陌生。还记得早些年电商平台的“滞销大爷”吗,曾用同一张朴实沧桑的脸庞解锁过不同种类农产品的销量密码。如今大爷又换成了有着眼神清澈纯真的孩子直接望向你,拷问着“良心”,还有“钱包”,消费者说不的勇气明显不足。
和孙子一起卖石榴的奶奶称,本来是带着孙子卖核桃,然后被年轻人搭话,指导他们说话、摆动作,视频拍完后收到200元钱。她并不知道对方拍视频的目的,认为是在做好事。从一眼看出很假,到“不像是演的”,骗术也在进化中。
现在瞄准“悲情营销”的已经不是普通农产品公司或电商平台,而是有着更完整包装链的MCN机构。这些专业机构从物色“网红苗子”孵化,到设计剧本收割流量变现,更加稳、准、狠地扑向消费者心房(钱包)。经警方调查,厘清了网红团队“吸粉—引流—带货—变现”的产业化运作模式,凸显了“上游供货商家—包装引流团队—虚假助农主播”的吸粉带货利益链条。
故事是假的,产品是假的,但消费者付出的情和钱都是真的。这样的营销行为可能已经构成诈骗。此前,南京鼓楼法院通报了一起编故事表演“卖惨”的案件,最终裁定该主播退一赔三并发布道歉声明,要求相关平台加强审查、完善投诉机制。该主播辩称自己不构成欺诈,理由是他所贩卖的商品并无质量问题,且价格并无虚高的情况,因而提起上诉。然而,商品本身质量问题并不是是否构成欺诈的唯一标准。日前,南京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虚假助农”伤了消费者,也伤了不知情的拍摄者,还伤害了当地农产品的正常销售模式。带货变现方虽然曾赚得盆满钵满,但也要自食“因虚假宣传,涉案数额巨大,涉嫌犯罪”的恶果。另一方的受益者——直播平台,也值得我们关注。平台对于热传的情节、台词类似的视频是否做到了严格审核管理?现在发布虚构情节内容需主动添加“演绎”标识,这一要求是否落实?视频引流后的带货变现如果也在该平台实现,是否有利益分成?
平台要盈利无可厚非,但可以站在更高的角度,积极打通农产品带货和销售渠道,让消费者更放心地在平台购买农产品,帮助农民站着把钱挣了。
现代快报+评论员 荼白
(校对 张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