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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8条措施”解读⑤丨出台用地用海要素保障通知,进一步释放建设空间

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8月31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第一时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了4个方面16条落实举措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以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结合主题教育,走进发展一线和市场主体问需问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梳理用地用海要素保障堵点难点。

此次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了28条具体举措,为强化政策协同性、针对性,围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力争更好结果”,省自然资源厅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基础上,结合江苏实际,细化制定了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系列政策举措。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用途管制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通知》共涉及4方面16条政策措施。一是强化规划支撑引领,明确现阶段规划依据,切实保障城镇开发边界内增量空间,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二是精准配置用地计划,用足用好国家配置用地计划政策,实行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应保尽保,加大乡村用地计划保障。三是提升用地保障效能,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服务,探索用地用林合并审批,推行“三证同发”,探索土地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加大测绘地理信息要素保障。四是优化用海用岛服务,改进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要求,简化“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用海审查程序,优化项目用海审批程序。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曾于去年出台了《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明确了用地用海要素保障12条政策措施,精准高效保障了项目用地用海需求。今年新出台的文件,相较于去年有哪些创新之处?对此,该厅空间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在去年存量政策的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积极回应基层具体诉求,进一步加大增量政策创新供给力度。

规划上进一步释放空间,为确保近期各类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有序实施,进一步释放建设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增量空间“十四五”期间原则上不超过40%。在乡村地区,统筹安排村庄规划专项流量指标,在保障需求的同时,落实减量化发展理念。

计划上进一步应保尽保,以往省级主要保障省以上重大项目所需用地计划。本次进一步拓宽用地计划保障范围,对于市县级重大项目,采取地方保障+省级统筹的“双保险”,各级重大项目用地计划实行“分级保障、省级统筹、应保尽保”。

效能进一步能快则快,考虑到土地征收前期相关程序周期较长,支持各地同步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合国家要求,扩大先行用地申请范围。选取试点地区,探索开展用地用林合并审批,做到用地用林审批的时序进度相统一。

用海上进一步优化提速,提出“优化建设项目涉及海域的预审服务,对备案制项目涉及海域不再进行用海预审”和“对公益性用海,可同步提交海域使用权许可和海域使用金减免申请”,进一步节约项目用海报批时间,确保重大项目用海及时落地见效。

为确保《通知》落地落实,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执行效果调研,认真听取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反馈,及时更新配套政策文件,构建要素保障“1+N”政策体系,实现要素保障配置更精准、服务更高效、管理更科学。坚持问题导向,为项目建设提速、为市场主体解难、为基层发展赋能。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省市县统筹联动,打好服务保障“组合拳”,更好推动用地用海服务“优上加优、快上更快”,用地用海保障“应保尽保、能保快保”,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助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

通讯员 闵皓 王旭雁 现代快报+记者 李娜

(校对 季林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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