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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高华瑞建议:加快物业管理国家立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人宣 记者 鹿伟 徐苏宁)作为社会治理的“最后一百米”,物业管理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快易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家政服务员高华瑞提交了一份关于制定物业管理法的建议。

△高华瑞

“近年来,社会发展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物业管理活动的内涵外延、法律定位、行业发展、现实需求等重心焦点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为此,我们呼吁国家层面尽快制定和出台物业管理法,为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法治保障。”高华瑞说。

高华瑞提到,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各省市地方立法都规定了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为主体的自治架构,但因为召开难、运作难、监管难,导致业主大会制度难落实。与此同时,因缺乏法律依据,地方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行业监管缺少刚性手段。物业服务还频频陷入“低价低质”恶性循环的怪圈。她还提到,现在物业看似融进了基层治理,但机制保障尚未跟上。

高华瑞认为,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确立了物业管理的基本法律关系,虽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原则性,但仍然满足不了复杂的物业管理实践需求,特别是关于涉及物业管理活动定位的核心问题,超出了地方立法权限,地方性法规无法规定,“因此,有必要由国家层面统一立法,细化衔接《民法典》相关规定,将《民法典》有关物业管理的立法原意与立法精神具体制度化。”

为此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物业管理法,构建物业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她建议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公益属性和社会价值;把物业管理的职责从房屋维修、治安治理、绿化养护、保洁服务,拓展到与小区居民共同营造文明、温馨的现代生活家园中。

在具体制度设计上,建议落实基层组织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物业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属地政府要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加强指导和统筹协调,健全目标考核机制;明确行业监管职责,推进公安、城管、环保、消防等部门执法职能延伸至小区,打通物业管理“最后一公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高华瑞还建议,国家立法层面明确业主大会的主体资格,对其法律地位进行确认,进一步完善业主大会制度,明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流程、运行规则及法律责任。

同时,希望加快落实国家实施的标准化战略,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物业服务标准化体系,构建“类型全覆盖、过程全控制”的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基础通用标准。

高华瑞还提出,建议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建立以信用管理为核心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强化物业招投标监管,营造优胜劣汰、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管理效能,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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