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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丨地震时,就应优先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健康成都官微”消息,成都市卫健委就市民通过12345热线和网络反映的本次本土疫情防控聚焦问题进行统一回复时表示:成都疫情防控期间遇到地震怎么办?应优先保障群众生命安全。这一表态解了群众的疑惑,也再次强调了敬畏生命的“原则”。

  成都市卫健委向公众给出了具体的“优先保障”办法:条件允许情况下,个人应做好防护,安全撤离;避难时,应尽量减少聚集和接触。高风险场所灾害结束后,应及时做好疫情传播风险评估,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遭遇地震灾害,是已经发生的事实,对一个周边多次发生地震的城市来说,今后也可能再次发生。有必要明确规矩,便于基层或细节性环节所掌握。无疑,一旦疫情防控要求和防灾要求在同一个层面同时下达,若是认识上存在误区,很容易造成安排上的乱象,带来想不到的损害。

  “人命关天”,这句公众耳熟能详的话语,立于天地之间。现实中,以人民利益为重,成为一项检验工作态度和效果的标准。这中间,需要我们认真把握好疫情防控和防灾工作的内在关系。

  显然,防灾救灾是为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疫情防控也是为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两项工作都具有重要性、必要性、急迫性。但值得一提的是,在突发事件面前,要分轻重缓急,何况,在中文语境中,向来有“事急从权”的讲究。

  无疑,地震突发时,生命危在旦夕,“逃生”就成了“压倒性”的、首要的选择。适机逃出,生命安全可以获得最大保证,否则就可能陷入危境。市井有言“人生除了生死,都是小事”,是颇有道理的。在生命都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先谈及其他,逻辑上有点怪。

  应该看到,重视疫情防控和重视防灾工作,都是责任心的体现。但本着科学决策、稳妥行事的宗旨,我们可以也应该找准破题路径。

  众所周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不仅是法律精神的体现,也是政府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在各项事务中,若是离开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于一切”这一前提,努力的方向就会偏离轨道。唯有坚决、细致地把握好这一核心要求,尊重和爱护包括生命安全在内的人民利益,才能不负人民重托,扎实、务实地把各项工作做好。

  成都的做法,给了其他地方有益启示。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编辑 邵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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