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金艳 周玲 见习记者 徐晓安)一向奉公守法、为人正直,却在竞选村干部时,意外发现自己曾在18年前留有“案底”,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这起案件,揭开尘封已久的真相。
37岁的何某在湖南老家竞选村干部,在准备期间,突然被告知有犯罪记录:18年前,他在苏州市与同室戒毒人员发生纠纷、扭打,并于次年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
知道这个事情后,何某感到困惑不已,自己一直都在湖南老家,更没坐过牢,怎会有这样的“前科”?让他更为惊讶的是,犯罪记录中显示的身份信息确实是他的。何某又急又气,立即赶赴苏州为自己讨回公道,并向相城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后,检察官迅速调取了原案卷宗,发现卷宗中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与何某吻合,案卷上也确实有“何某”的签名。
承办检察官分析:“这么多年了,人的长相会有变化,照片无法用来确认,笔迹也可能随着生活习惯发生改变,但指纹是终身不变的。”检察官委托技术部门对原案卷中被告人的笔迹和指纹与申诉人的笔迹和指纹进行比对,结果显示,原案中的被告人并不是何某。
检察院刑检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决定对该案进行全面复查。复查过程中,何某告诉检察官,原案照片中的被告人很可能是多年不见的表哥李某,他听说李某常年在外谋生,因为行为不端可能有多次坐牢经历。
如果有其他入狱记录,公安系统肯定有留存,检察官立刻与公安机关联系,全国排查李某行踪。果然,2020年,李某又因盗窃罪在河北获刑。检察机关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采集到李某指纹,证实李某就是当年冒充表弟姓名的原审被告人。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承认,当年犯罪后,因为怕留下犯罪记录,又正好熟知表弟的身份信息,所以就冒用了表弟姓名的事实。
虽然服刑的不是何某本人,但即使过了18年,留下的刑事犯罪前科仍然会对何某的工作、生活造成困扰。于是,相城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最终将原审判决书中的被告人何某更正为李某。
“感谢检察官还我清白,现在我不打算竞选村干部了,等‘案底’消掉后,我想申请做一名网约车司机。”得知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他的犯罪记录删除手续时,何某在电话那头对检察官表示感激。
(编辑 谢静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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