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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包刺客”防不胜防?南京市监部门:商家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商品价格、单位

现代快报讯(记者 江楠 文/摄)这段时间,“雪糕刺客”频上热搜。然而,江湖上早已出现了各种门派的刺客,水果刺客、话梅刺客、牛排刺客……它们不动声色地“潜伏”在普通商品中,趁你不注意时,给你一刀。消费者为何频频被“刺”?7月11日,现代快报记者进行了探访。

7月11日上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南京江北新区的一家大型商场。在商场负一层的美食广场中,记者看到了一个牛排店的广告牌。广告牌上展现了一块鲜嫩多汁的牛排,牛排旁醒目地标注了“¥39”。当记者准备以“平平无奇”的价格入手一块牛排时,店员表示需要支付126元。“怎么这么贵,不是39元一块牛排吗?”记者质疑。店员指着柜台下方的价格表解释,39元并非一整块牛排的价格,而是指每100克的牛排39元。“店头的广告牌主要为了揽客,具体的价格我们已经在这里标明了。”

△散称话梅的价格单位标注得很不显眼

在这个美食广场中,容易被忽略价格单位的商品不止这一个。在一家散称零食专卖店中,记者简单地扫了一眼价格表,发现大多数零食的价格在4.9元-9.9元不等。几番尝试后,记者选择了一个价格最低的话梅,并告诉店员要15元左右,店员随即抓了几把话梅。然而在称重时,看着不多的小半袋话梅竟然需要36.6元。记者这时才发现,4.9元价格的单位是“元/50g”,而且字符标注得特别小,很不显眼。

一些网友吐槽,这年头“钱包刺客”实在防不胜防。七八颗不起眼的李子30多元、简单一顿麻辣烫要40多元、十几颗糖果要上百元……本不富裕的钱包被“刺”得千疮百孔。一名年轻消费者告诉记者,自己的钱包之所以被“刺穿”,都是因为脸皮薄。“零食上称了,菜已经做好了,店员笑脸盈盈地等着你付钱。要是这个时候说‘退了’,不知道要遭什么白眼。”

实际上,在消费者的控诉中,被“刺”到的除了价格,更多的是对“商品价格不够清晰和显著”的不满。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7月1日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施行。该规定指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欺诈行为。此外,《规定》强调,经营者在标价时应当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也就是说,明码标价不是标了就算数,还得尽量一目了然,避免消费者误解。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呼吁,商家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商品价格、单位以及商品名称、规格等重要要素。同时,商品摆放也应分门别类、清晰明了,不应将不同价位商品混放,避免引起消费者误解。消费者也应在购买商品时,选择价格标示清晰、标价信息完整的商品。对于称重食品如话梅、果切等,购买前要详细了解购买单价。如果发现商品售价与标签不符或没有标签,可以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编辑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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