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2022 年 3 月 29 日,南通市通州区先锋卡口交通查验点,工作人员在采样核酸检测过程中发现,王某龙(男,35 岁,安徽人)检测结果呈阳性,目前已被隔离治疗。
经调查,近日,王某龙驾车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在明知其行程卡带 * 的情况下,来通后未主动向当地报告,未按照南通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多次出入公共场所,致使新冠疫情有严重扩散风险。
王某龙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已对其立案侦查,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所有南通市外来(返)通人员应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报告,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2022 年 4 月 1 日
来源:通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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