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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的民生”保驾护航!代表热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

现代快报讯 就业,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冷暖。1月21日,《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这是省十三届人大首次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地方性法规。其中关于公平就业、创业扶持、就业服务等一系列内容引发代表热议。

为“最大民生”保驾护航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江苏是人口大省、就业大省,亟待通过地方立法构建适应时代发展、顺应人民期盼、符合实际的就业促进体系。

省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常委、江苏省主委,副省长陈星莺表示,今年的就业形势仍然面临很大挑战,就业结构矛盾突出,技能人才还有缺口。“《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为就业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有一些显著特点。”陈星莺说,《条例》坚持最大民生定位,来制定促进就业、控制失业的具体措施;坚持就业优先导向,推动各类政策的集成,把产业、财政、外贸、金融、教育、社保、就业等政策通过协同的方式和传导机制,来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坚持更高质量的目标,兜牢就业帮扶的底线。此外,创新就业的工作体制,促进老龄人口再就业,生育三孩女性就业。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市场都能参与的就业服务供给新机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努力突出江苏地方特色,总结提炼全省各地在就业促进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入研究江苏就业领域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趋势变化,紧贴实际、适度前瞻,推动构建符合江苏实际、具有江苏特色的就业促进体系和长效机制。

陈星莺说,下一步要加强《条例》宣传培训,还会制定一些配套《条例》的细则,分解、细化工作责任。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政府和人社部门要对就业进行全过程指导、监控,对不法行为做好打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切中现实痛点

拟为多孩妈妈提供就业服务的规定获赞

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关于女性是否会在职场中受到更多压力的问题曾引发热议。对此,《条例(草案)》中也有专门规定,以此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比如,《条例(草案)》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建立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对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第四十三条中提到,不得以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袁彩凤

《条例(草案)》中的上述规定在代表中引发热议。“这些规定切中了当前女性生育与就业的痛点,有利于更好地解决女性在职场中面临的‘天花板’、性别歧视等问题,能更好地保护女性劳动权益,也为更好地推进国家生育政策提供了法制保障。”省人大代表,电装天电子(无锡)有限公司课长助理、党支部书记袁彩凤建议,在条例审议通过实施后,政府相关监管工作和保障措施也能及时落到实处。

“对招用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达到一定比例并实现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政策支持。”省人大代表、江苏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君君对《条例(草案)》中的这句话印象深刻,“这解决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也让我们更大胆地招工用工。”

打开就业新空间

建议找准数字经济和增加就业的平衡点

网络主播、外卖小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取平台就业这种灵活形式。面对就业领域出现的一些新变化新趋势新挑战,《条例(草案)》与时俱进,明确了相关规定。比如,明确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发展,建立促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机制;完善和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措施,为劳动者多渠道灵活就业提供保障。

△张君君

就业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保障好新业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体现,也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兜牢民生底线提供了有力的社会支撑。”省人大代表、江苏无锡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君君对此深有感受。她表示,在关注重点人群就业权益的同时也要为新业态劳动者织密保护网,此外还要适当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张君君还有一个身份是网络主播,这也是数字经济发展下的一个新业态。数字经济被认为是江苏转型发展的“关键增量”。《条例(草案)》也提到,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不要怕数字化转型减少了很多岗位,应该看到在这个过程中也会产生大量的新岗位,需要及时调整。”张君君以自己企业为例,原来连锁超市需要有专门的人抄牌价,有了电子价签后,这些人可以去做营销或者主播,及时调整岗位。“建议要找准数字经济和增加就业的平衡点,推动两者发展,实现双赢双促的局面。”

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赵丹丹 徐红艳/文 顾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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