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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堂经理转行卖汽车,骗取客户四千多万元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俊博 陆渝宁 记者 严君臣)如果有人告诉你,你可以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汽车,你会相信吗?很多人面对低价诱惑,最终还是选择了踏入陷阱去吃那个虚假的“馅饼”。一男子通过假装自己是某品牌汽车的经销商,采取自己补差价将汽车销售给客户的方法,制造能购买到低价车的假象,并在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仍旧欺骗客户要求其垫付车款,最终获刑。12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启东法院对该起合同诈骗、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

找到“发财路”,大堂经理转行卖汽车

据介绍,方某原本是一家洗浴会所的大堂经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接触到做汽车销售业务的唐某,唐某说他经常可以拿到一些销售价格比较低的车,比4S店和市场行情优惠力度都大,但购车名额需要申请,且提车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当时只想着挣大钱的方某顿时来了兴趣,就问唐某具体的操作流程,但唐某含糊着没有细说,只说答应带方某先做一台车试试。

虽然搭上了唐某低价购车这根线,但怎么拉客户却成了一个难题。在方某苦于自己认识的人少时,他忽然想到了自己经营汽车销售公司的叔叔老方,就把能买到低价车的事告诉老方并与其合作。于是由老方拉客户,然后转账给方某,方某提现后再把现金给唐某,唐某出具收据并注明车型,最后等唐某通知提车。一套流程下来,提到车的客户纷纷表示在这里购车性价比高,确实比4S店要便宜很多。

成交了三台车后,方某体会到了挣快钱的快乐,准备在汽车销售领域大展宏图,但此时,唐某突然消失找不到人了。

唐某消失不见了,意味着低价购车这条线断了,但方某还是想自己把生意继续做下去。他通过叔叔老方的关系,让客户提供想买的车型,然后自己去4S 店打听价格、拿车的周期等,得出的结果是不同的车型、颜色、4S 店、买车时间段,价格都不一样。如果有其他的优惠,取决于这店内是否有优惠活动, 比如车展、店庆等。方某将这些优惠都一一记录了下来,心想着先接下单子,哪怕自己补差价,也得留住客户。于是方某接了不同的品牌、车型的单子,并与客户签合同, 基于之前的信任,客户就把钱转给了方某。虽然暂时产生了亏损,但效果很好,越来越多的客户来找方某提车。

方某趁着这股劲,在每次提车时,都会在微信朋友圈发提车视频或提车照片,很多新客户也通过老客户来向方某咨询买车情况。慢慢地,方某有了稳定的客户资源。

拆东墙补西墙,骗取客户四千余万

然而,一直贴钱卖车不是办法,由于从订车到提车需要30多天时间,方某原本想利用时间差把这些钱用到其他地方形成一部分收入,再把这些收入填补进汽车销售的差价,但由于投资的渠道甚少,方某就放弃该打算。既然不能选择投资,方某决定从汽车的附属行业出发,去赚保险和汽车美容装潢的钱, 但也只是杯水车薪,不满足于此的方某渐渐地动起了歪念头。

方某发现咨询某品牌车的客户比较多,为了让客户信任自己,同时保证客户不外流,他于2016年年底注册了自己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然后在网上下载了该品牌汽车集团的车辆认购协议、销售合同的模板并修改,把自己的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写成授权经销商,而自己是经销商代表。同时在网上找人伪造一个该汽车集团的假章,盖在合同上以此与客户签协议。事后据方某回忆,他已说不清到底签了多少合同了,反正客户都非常信任他,直接把车款打给他,他就把车款放在银行账户上,用于填补前期购车补贴的亏损和个人挥霍。

以这样的模式运作到2018年,因拆了东墙补西墙,方某的账上资金亏空严重,明知资金链断裂且无实际还款能力的方某,仍然以垫付提车款、筹款屯车、借款名义继续骗取客户资金。

2018 年10 月,随着新客户更少了,新资金也没有打进来,且提车的时间也越来越长,很多客户催逼着提车。走投无路的方某最后选择携款潜逃。

2020年9月1日,被告人方某在湖南省被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合同诈骗、诈骗基本犯罪事实。

启东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方某于2015年至2018年10月期间,虚构其为某汽车有限公司的授权经销商,采取自己补差价将汽车销售给客户的方法,制造能购买到低价车的假象,骗取客户的信任,取得客户的订车款,骗取客户订车款合计人民币2250.1176万元。同时,其明知资金链断裂且无实际还款能力,以垫付提车款、筹款屯车、借款名义骗取客户资金合计人民币2428.6469万元。

启东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为惩罚犯罪,启东法院最终判处方某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方某退赔赃款人民币4678.76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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