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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检方公布7495件公益诉讼案,其中8成是行政公益诉讼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 文/摄)2021年12月16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情况”新闻发布会,并公布相关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1年1-11月,江苏检方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7495件,同比上升22%。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6165件,占比82%;民事公益诉讼案1330件,14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第三条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规定,目前江苏省检察公益诉讼已经全覆盖国家法律规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9个内领域,以及地方立法授权拓展的2个领域。比如,今年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3256件,占比43%;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683件,占比9%;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166件,占比2%。此外,江苏检方还积极办理英烈保护、军人权益保护和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

在积极拓展新领域案件办理方面,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个人信息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357件,占比45%。

“生命重于泰山”,泰州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督促行政机关整治某商贸城违建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涉案某商贸城地处市区东部市场核心位置,主要经营装饰材料,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驻有商户600余家、住户190余户。投入使用以来,有38家商户陆续搭建违法建设,用于旅馆经营、货物仓储等,由此产生建筑材料易燃、安全通道闭塞、消防设施不全等50余处安全隐患。

2020年3月,泰州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通过入户调查、现场勘查,收集固定消防、电气、防雷等安全隐患证据,委托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出具安全隐患检查报告,认定上述违法建设存在易燃泡沫夹芯板建材、电器设备裸露等52处安全隐患。

2020年7月31日,泰州市检察院向行政主管机关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对某商贸城违法建设行为、违反消防安全行为依法进行处理。检察建议发出后,泰州市检察院两次牵头召开行政主管机关联席推进会,共商解决对策。在拆除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协同行政主管机关,集中采取“逐户宣讲+友善助拆+依法查处”的方式,合力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截止2020年10月底,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完毕。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在发布会上表示,江苏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期待还有很大差距。2021年6月15日,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江苏检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提供了重要遵循。接下来,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坚决落实,努力在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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