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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撞死人后逃逸,又返回现场报警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侯峰钟 葛明才 记者 毛晓华)兴化30多岁男子朱某凌晨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撞上前方同方向一人力三轮车,致70多岁的老人不治身亡。朱某却驾车逃离了现场,然而开出大概4公里后,朱某想想害怕,于是又返回现场,并将自己车停放好,伪造成是刚发生事故样子后报警。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交警到场后,很快发现其肇事逃逸的事实。12月1日,朱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9月26日凌晨4点25分,朱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沿344国道由东向西,从兴化市安丰镇去高邮临泽收购龙虾等水产品。当其从安丰“国蟹市场”西行了几百米时,直接撞到前方的一辆人力三轮车,自己车子上的挡风玻璃也碎了,然而当时朱某没有停车,而是继续驾车离开了现场。

朱某继续往前行驶了4公里左右,到了扬州界后,想想有些害怕,估计肯定“跑不了”,于是又返回事发现场,还故意戴上了口罩躲避抓拍。朱某将自己的车子按照原先向西行驶的方向停好,然后拨打了110报警,制造自己在事故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的假象。

由于事发现场没有公共视频探头。民警经勘察后,本以为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考虑到朱某接受民警询问时躲躲闪闪,仿佛在回避什么问题,于是调取事发地点前后的录像视频,经过缜密侦查后,民警发现,朱某发生事故后并没有立即在现场报警,而是逃离了现场,此后又重新返回。

经民警工作,犯罪嫌疑人朱某交代,事实上在发生事故时,他下车将车子被撞掉了的前号牌捡拾放到车上,同时为了逃避警方调查,又将车后面的号牌由下往上折翻,想着能躲避电子的抓拍。但最终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心想发生事故后可能终究会被警方查获,于是,在开出约4公里后又将车开回事发现场。

最终,朱某对自己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2月1日上午,朱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等待他的是法律的惩罚,同时将被吊销B2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立即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千万不可心存侥幸,选择肇事逃逸企图蒙混过关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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