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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炸街”寻求“速度与激情”?江苏交警启动“猎豹行动”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苏交轩 滕晓武 记者 王瑞)震耳欲聋的机动车轰鸣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你以为你这是在享受“速度与激情”?这是在挑战周边市民以及法律的底线。11月12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为切实解决飙车、“炸街”危及交通安全和严重扰民违法行为,净化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江苏省公安交警部门已对跑车、大功率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重点车辆所涉及的追逐竞驶、超速行驶、违规变道、非法改装多项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猎豹行动”。


△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查处车辆炸街现场

11月10日晚,南京交警二大队开展了“炸街”车的整治行动,在新街口商圈分别查扣了一辆改装的跑车和摩托车。此前,常州交警机动(侦查)大队、天宁大队经过前期摸排研判,分别在常州天宁区、新北区抓获违法嫌疑人童某,陈某,并查获经过排气管非法改装的川崎忍者400和贝纳利752S摩托车各一辆。经审查,二人交代了2021年9月以来伙同他人驾驶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在常州市区新堂路、竹林路、长江路、清潭路、武进区万达广场、西太湖等地超速行驶,违反禁令标志“炸街”扰民的违法事实。

与此同时,连云港交警在巡逻中发现一辆沪C号牌红色小轿车有“炸街”行为,交警对该车进行了查处。经调查,驾驶人王某将该轿车排气管进行非法改装,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炸街”行为。连云港交警对王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拆除改装部件恢复原状。

交管部门提醒,“炸街”车辆大多经过非法改装,噪音巨大,常存在无牌无证、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闯红灯、超速、随意变道等违法行为,且多用来夜间追逐竞驶、S型骑行、飙车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管部门表示,请改装车车主尽快将车辆恢复原状,不要为了新奇而非法改装车辆,更不要为了追求刺激而“炸街”。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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