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陈文戈 张维明 记者 刘国庆)高女士购买了一个摄影套餐,突然出现疫情,提出退订,结果遭到商家拒绝。无奈之下,高女士向常州市新北区消协投诉。而商家在得知高女士是抗疫一线的医护工作者后,当即全额退款。
11 月 5 日,高女士向新北区消协投诉,称其 10 月 18 日在新北区一家儿童摄影艺术中心预定了一套价值 2699 元全家福套餐,并支付了定金。但常州突然出现疫情,为积极响应政府疫情防控号召,高女士提前与商家沟通并要求退订。但商家表示,必须支付违约金 809 元。高女士遂向新北区消协求助,希望商家能够全额退还定金。
接诉后,新北消协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商家解释称,根据目前常州疫情的情况,政府并没有禁止商家对外营业,拍摄完全可以正常进行,如果消费者执意退订,那违约一方应当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
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疫情突发,政府部门出于疫情防控需要,发出明确限制、禁止聚集性活动的通知,导致部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第 563 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拍摄合同不能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基于疫情不可抗力的性质,高女士因疫情原因无法完成拍摄,可以解除拍摄合同。其次,根据《民法典》第 590 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受疫情影响导致拍摄无法正常举行,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都不属于违约方,也就不再按照违约承担责任。受疫情影响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均无过错,而且都有损失,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就定金的退还予以协商解决。商家可以就前期拍摄投入的成本作举证证明,确属合理支出,可在定金中酌情扣除。商家全盘托出成本估算后表态,消费者需支付 300 元。
当消协人员细致讲明消费者是抗疫一线的医护工作者后,商家态度有了 180 度大转弯:" 医护人员是白衣天使,全社会都应当守护医者仁心,我们立即全额退款。"
目前,高女士已收到全额退款,高女士对商家及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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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10 12: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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