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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6月30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安法》),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作出以下声明:



《港区国安法》针对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四类犯罪行为,为香港特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基础,有助维护国家安全。

《港区国安法》也订明了香港特区应当遵从的重要法治原则,包括无罪假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不得就同一行为再予审判或惩罚。《港区国安法》同时亦明确规定香港特区应当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郑若骅欢迎《港区国安法》获得通过,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在香港特区公布和实施,她表示会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作为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成员之一,郑若骅表示会致力做好工作,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推进相关的法律制度。

郑若骅说,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依法处理相关的检控工作和法律事务。(总台记者 金东 周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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