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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法7月1日起实施 江都如何贯彻落实?看这场专题发布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6月3日下午,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就“社区矫正法”施行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丹 记者 韩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6月30日下午,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就“社区矫正法”施行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社区矫正法”确立了“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工作原则,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江都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平介绍,近年来,江该区全力构筑“四条防线”,即:构筑社区矫正“思想防线”、 “保障防线”、 “管控防线”和矫正“心理防线”。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运行,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另据了解,扬州市江都区社区矫正中心,前身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成立于2010年8月。成立以来,先后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245人,顺利解除矫正6893人,社区矫正对象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被撤销缓刑16人次,收监执行1名保外就医对象。目前在矫585人,安置帮教对象衔接帮教安置2963人,衔接率98.8%。期间,举办了8期社区矫正对象电工和机电一体化培训班,开展了36期集中教育和4期警示训诫活动,聘请心理咨询师定期心理普测和不定期心理干预,整合资源,为部分矫正对象解决谋生技能,推荐到本地入企务工46人次。至今,为在押犯安排远程亲情会见67人次,为243名有就业愿望的刑满释放人员过渡安置,为53名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心理压力,找到生活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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