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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00块钱在法院争执了3回,调解员:这钱我出了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日前,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诉前调解,两名农民工为了讨要工资,想要起诉他们的带班班长,在诉前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因为100元钱谁也不肯让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了尽快化解掉双方的纠纷,一直为他们做诉前调解的调解员表示:“每人50块钱,总共就100块,我出了,你们别再争了。”



△朱健翻阅档案,为三人化解纠纷 法院供图

近日,在外务工刘某和王某来到泗阳法院,称2019年上半年,他们的务工带班班长李某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代领了务工期间每人各2000元的报酬,但仅付给二人每人1000元,对于另外1000元,二人一直催要未果,于是到法院要求立案诉讼。泗阳法院立案庭经过审核,认为该纠纷适合进行诉前调解,即委派驻院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员朱健进行调解。

“我先后给他们组织了3次调解,大部分钱都已经调解到位了,但就是有100元钱,谁也不肯让步。”朱健说,第一次调解,刘某和王某二人坚持一定要李某再给付每人1000元的报酬,而李某辩解代领的款项已支付给二人,双方情绪对立。第二次调解,朱健单独联系李某,向其宣传法律有关规定,并告知在诉讼活动中如果虚假陈述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李某也转变了态度,但称因二人工作存在瑕疵造成其损失,仅同意支付每人750元。第三次调解,朱健反复做刘某和王某二人工作,最终二人也同意让步,但表示最低不能少于800元,双方由此僵持,再不让步。

“每个人50块钱,两个人总共100块,不如我来垫上吧。”朱健解释,由于已经经过反复调解,如果这次不能通过诉前进行化解,案件转入诉讼程序的话,那么双方矛盾化解成本将更大,届时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诉讼费实在不值,于是他当场补齐了两人共100块钱的空缺,化解了这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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