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江苏 > 正文
民警上街抓捕瘾君子,意外“收获”一名毒贩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灌检轩 记者 王晓宇)连云港灌云街头,民警在抓捕一名吸毒人员时,一男子误以为民警要抓自己,见到民警拔腿就跑。在抓获此人后,民警从他的汽车内搜出毒品60余克,由此牵出一起贩卖毒品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6月24日,由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贩卖毒品案公开宣判,灌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10年前沾染上毒品后,无正当职业的杨某便踏上了一条以贩养吸的不归路。自2010年以来,杨某分别因犯贩卖毒品罪、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三次入狱,2019年7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杨某的妻子借钱在一家医院附近开间水果店给杨某经营,希望丈夫能做点正经事、过上正常生活。而已被毒品腐蚀心灵的杨某,经营水果店后,不仅没有给过家里一分钱,反而将全部收入投入到其以贩养吸的“主业”中去了。



2019年11月13日,灌云县公安局民警在杨某家附近抓捕一名吸毒人员时,杨某以为民警是来抓自己的,做贼心虚的他见到民警撒腿就跑,民警见状迅速将其控制,并从其身上搜出一把汽车钥匙,随后,民警对杨某指认的汽车进行搜查,当场从车上搜出疑似冰毒4袋共65.28克、电子秤、存放疑似冰毒的4个密封袋等物品。经鉴定,“4袋疑似冰毒”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案发后,杨某拒不认罪,坚称被公安机关查获的车辆是借来的,车上的毒品也不是其所有,对车上有毒品的事情并不知情。灌云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全面细致审查案件,综合现场扣押的毒品袋及电子秤上提取的被告人DNA、转账记录及证人证言等证据,认定杨某应以贩卖毒品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无罪。

在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审判阶段,杨某对其贩卖毒品的事实依然拒不承认,承办检察官通过仔细审查并进行强有力的法庭指控,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指控观点,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予以认定,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灌云检察院供图)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