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十二地市 > 徐州 > 民生 > 正文
下月起,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提高

  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徐州市民政局了解到,自今年7月1日起,徐州市困难群众三项生活保障标准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是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徐州市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1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650元,月增40元。这是继徐州市低保标准去年实现全市城乡一体化后,城乡低保标准再次同步提高。

  二是调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徐州市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2322元调整到2522元,月增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由1510元调整到1640元,月增130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孤儿供养工作,可按照市级的标准予以提高,供养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

  三是调整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2020 年主城区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10元,月增110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城市特困人员供养工作,可按照市级的标准予以提高,供养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

  据介绍,此次对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提标,将惠及全市困难群众14万余人。 张晓培


相关推荐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