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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起,南京各看守所将有条件开放律师现场会见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南京市律师协会下发通知,在继续坚持采用远程视频会见的前提下,南京各看守所自2020年6月8日起,对于入所人员隔离满上级规定的期限人员适度开展律师现场会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会见的适用情形为:

1.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的首次律师会见;

2.案件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间(7日)内的一次会见;

3.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的首次会见;

4.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律师签字时的会见;

5.开庭前的一次会见;

6.一审判决后,上诉期内的一次会见;

7.法律援助案件的会见;

8.其他特殊情形。

办理会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第一步:在“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预约会见;

第二步:到会见的看守所大门处提交三证(或复印件)和《防疫期间律师会见申请及健康承诺书》、《防疫期间律师会见律师事务所审查意见书》进行预约,不需要再来律协盖章;

第三步:看守所在接到申请会见材料2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律师将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律师会见时间;

第四步:律师应按约定时间持三证原件和承诺书和意见书到看守所以及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进行会见。

据悉,自6月8日起,律师到区看守所使用提讯系统进行视频会见的,仅需向看守所提交会见“三证”以及承诺书和意见书即可,不需要再来律协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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