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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14岁少年伙同他人故意伤人,已被警方控制
5月7日18时许,该局接报在小海辖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经查,系范某(男,14岁)因与盛某(男,15岁)有矛盾,后伙同蔡某(男,19岁)对盛某进行殴打,致盛某受伤。

现代快报讯(记者 严君臣)5月8日,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一起警情通报。5月7日18时许,该局接报在小海辖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经查,系范某(男,14岁)因与盛某(男,15岁)有矛盾,后伙同蔡某(男,19岁)对盛某进行殴打,致盛某受伤。


△警方通报 警方供图 

5月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开发区公安分局了解到,截至记者发稿前,范某和蔡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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