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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一基层干部受审,13年来受贿30笔

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张某作为上世纪90年代毕业的大学生,十多年前就靠自己的能力,在南京市高淳开发区管委会里担任重要职务,每年从他手中拨付的工程款都是数亿元。可没想到他没有继续谱写自己的“励志人生”,反而利用职务的便利,向有求于他的人伸出了脏手。近日,张某因涉嫌受贿罪,坐在了高淳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

张某今年40多岁,曾担任过南京市高淳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局工程监督科科长、行政事务局副局长、局长。2007年至2020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招投标、项目审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款分配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贿赂。

13年来,张某一直积极地为他人在工程相关事项上提供“帮助”,每次收取的好处费少则数千,多则十来万,受贿次数光检方查实的就有30笔。据了解,收好处费最多的一笔,是他于2017年至2019年,在工程招投标、审计、承接方面帮助过某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很够意思”,先后4次送给张某共计11万元现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高淳区监委在调查期间,发现张某有受贿行为。11月6日,张某被工作人员留置,并如实供述了监委掌握、未掌握的犯罪事实。

今年3月29日,张某涉嫌受贿一案,在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诉人认为,张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并收取贿赂,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具有坦白、愿意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人建议法庭判处其3年2个月,并处罚金。

经过近2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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