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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以下简称纲要草案)。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前期专题调研的基础上,省人大财经委会同有关委员会对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听取部分财经专家和人大代表建议,本次会议期间根据代表们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十三五”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冲击,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重大机遇和守住发展底线,砥砺奋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六个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奠定坚实基础。同时也要看到,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依然艰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仍需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节能减排达峰和各类风险防范任务繁重。要坚持系统观念,把握发展规律,推进改革创新,综合施策解决。

省人大财经委认为,纲要草案深入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中央建议)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面体现了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省委建议)目标要求和重大部署,提出了我省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工作举措及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充分彰显了时代特征、反映了人民期盼、体现了使命担当,具有战略性、创新性、引领性,为我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明晰了思路方向、谋划了务实路径,总体安排积极稳健可行。建议本次代表大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纲要草案。

推动“十四五”时期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全面落实中央建议明确的五项原则和省委建议提出的五条基本要求,积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为此,省人大财经委建议:

一、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核心战略引领发展高质量。围绕支撑国家实施科技自立自强,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争创更多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积极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政府服务、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打造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并为全国服务的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全面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一带一路”交汇点高质量建设,推动外贸创新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推进自贸试验区、开发区等重要开放平台创新提升,建设具有世界聚合力的双向开放枢纽。

二、系统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活发展新动能。把改革创新与补齐短板结合起来,推动改革与发展深度融合和高效联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需求侧管理。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要素市场体系。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全面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依规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深化农村改革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三、扎实推动城乡区域统筹增强发展协调性。深入实施“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着力放大国家战略的集成叠加效应。提升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结构,加快提升扬子江城市群发展水平,推动宁镇扬、苏锡常等一体化取得更大突破。进一步推动南北联动和沿江沿海沿河沿湖融合协调发展,深化陆海统筹、江海联动、河海联通、湖海呼应,加快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推动城乡更加均衡发展。

四、大力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发展绿色化。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强化国土空间管控,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强化绿色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碳减排,发展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更大力度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化大气污染联动协同防治。坚定不移实施长江大保护和太湖等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土壤污染修复工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五、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高发展惠及度。突出民生共享,一体化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升。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明显提高。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提高创业就业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有效供给,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能力,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切实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健全医疗救助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协调发展,健全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持续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机制。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为依据,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相关规划,促进各级各类规划相衔接。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检查监督,注重规划纲要实施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要更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有力推动中央关于“十四五”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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