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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70多年!这562卷档案还原对日本战犯审判的历史原貌


1944年2月,抗日战争还在持续,一个专门调查日军罪行的“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成立了。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12月,这个委员会改名为“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专门负责战犯名单的拟定、战犯逮捕法令的颁布、执法审判的审核……

70多年后,这批珍贵档案将以数字化的形式,和公众见面。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为庆祝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明年元旦实施,贯彻落实加大档案开放力度的相关要求,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于12月20日新增开放一批馆藏数字化档案,其中,就有562卷战争犯罪处理委员会的相关档案。“本次开放的都是特别重要的第一手原始档案,其中绝大部分是首次公布,对于还原战后对日本战犯审判的历史原貌,具有极其重要的文献史料价值。”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信息化处处长、研究员张开森说。

【公布】

烧杀、抢劫……日军罪行都在调查表上



△敌人罪行调查表 

被害人:夏友清,年龄:二八,籍贯:湖南常德

被害详情:民国三十二年十一月,罪行人到太平保,余兄逃难斗姆湖被敌俘虏以苦工虐待,未听呼唤被敌致死。

被害人:周秋

被害详情:焚烧衣服用具估二十万元,货物估计三十万元,并被俘一月有余方归,身受重伤……



△敌人罪行调查表 

“这是1946年,湖南常德地方法院的关于《日军罪行调查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信息化处处长、研究员张开森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政府进行了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为配合国际审判工作,针对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日军罪行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当时,各地法院收上来的《日军罪行调查表》都汇聚在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

张开森介绍说,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是一场正义的审判。组织如此大规模的国际审判,对当时的中国政府来说尚属首次,既无先例可循,亦无成法可依。中方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组建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来全权处理这项工作。

谷寿夫、古性與三郎……判决书正本公布



战犯古性与三郎判决书正本 

“被告人:谷寿夫,男,66岁,日本人。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战犯谷寿夫判决书正本》中,清楚地记载了“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判决”的内容。纸页泛黄、竖排版、楷体字,字迹清晰。

“战犯古性与三郎,连续结伙抢劫一罪,处死刑;谋杀一罪,处死刑,执行死刑,其他部分无罪……古性与三郎,原任日本第101联队少尉班长,於民国三十二年四月间来华,随军队进佔合肥,以‘讨伐’我游击部队,清除我地下工作人员得力,成功升任独立警备队中尉及大尉中队长,成立古性部队於合肥南门小洋楼内,迭施暴行,罪迹昭著……”《古性与三郎判决书正本》讲述了古性与三郎的种种罪行。

此外,根据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的审判案卷记载,1937年12月,日军进攻南京时,被告向井敏明、野田毅在紫金山麓以杀人多少为竞赛取乐。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新开放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的部分档案,计有档案563卷,年代为1946年至1948年之间,共有法规类文件、事务类文件、战犯名册、审判类材料、战犯罪行类材料等5大类。其中,审判类材料中,包括了当时提审战犯的文件和起诉书、请愿书、战犯供词、判决书、见证人名单以及审判记录、侦讯笔录等。

土肥原贤二、十河信二……都在日本主要战罪犯名单上



△日本主要战罪犯名单 

七四一郎、十河信二、土肥原贤二、山下奉文、土播一次……《日本主要战罪犯名单》上,用毛笔字、竖排版,安笔画先后为序。这个名单上,土肥原贤二赫然在列。

“在二战结束后,有七个日本甲级战犯被判处绞刑: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松井石根、木村兵太郎、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武藤章。在处以绞刑的时候,是通过抽签来决定顺序的,其中第一个抽中的就是土肥原贤二。”专家介绍说,土肥原贤二是最大的日本特务,他能说一口流利的北京话,还会说几种中国方言,这为他从事谍报工作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日本战败投降后,土肥原贤二被盟军逮捕,关入横滨刑事所。1948年11月,土肥原贤二以“破坏和平”“违反战争法规惯例及反人道”等罪行,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为甲级战犯,在巢鸭监狱执行绞刑。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次新开放的档案中包含了战犯名册类。内容包括:日本将级战犯名单以及全国各地拘留战犯阶级、人数统计表,战犯的押票回证、提票回证、传票回证等史料。





△剪报

除了这些档案,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剪报也将公布。剪报上面记载着:“日军暴行令人发指,竟用战俘练习冲锋”“日本战犯纷纷自首”“远东国际法庭接获日本极端秘密档案”等。

【幕后】

耗时一年,他们把尘封70多年的档案进行深度整理

“民国的纸张都比较脆,很容易破损。为了让这批档案走进公众视野,我们进行了长达一年的整理工作。”张开森介绍说。

为了把历史原貌呈现出来,三四年前,二史馆开启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相关档案的深度整理。他们从立卷开始着手,对原有卷宗进行排序、编目、列标题、编页,对破损、霉变的档案进行修裱,然后进行电子扫描,对档案原件进行消杀、除尘、装订,这项工作细致,有意义。

在整理过程中,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他们都一一化解。开始整理的时候,全部案卷都没有编页,无文件级目录,部分案卷内多夹有纸条(签条),且次序混乱。于是,他们耐下心来,细细区分。“原有案卷中,有的内容集合不合理,于是,我们重新梳理排序。部分案卷原始标题缺少责任者,标题与内容不符,或过于笼统,或时间项不完整,甚至个别案卷缺少时间项,我们查漏补缺,一一补上。”

整理结束后,这些档案都进行了数字化处理。“将来,公众查阅数字化档案就可以了。档案原件在库房保管。”张开森对现代快报记者解释说,民国档案的纸张酸度较大,有些纸边缘像饼干屑一样,可能一碰就会碎。数字化公布后,通过档案资源数据库查询、浏览档案电子目录和档案信息,减少对档案原件的反复提调,避免档案原件在利用过程中受损。

【链接】

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

“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这个机构本身就意义重大。”张开森说,它的前身是“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1944年2月23日成立。

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成立于1945年12月,直隶于国民政府行政院,负责战犯名单的拟定、战犯逮捕法令的颁布、执法审判的审核及其他事务。

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成立后,先后派遣罪犯罪证调查小组,会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检察处赴各地搜集日本战犯罪证,并派东北督导组赴东北各地开展工作,以推进处理日本战犯事务。

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在存续期间,在审理大量案件、处理烦琐的公务事项时,产生并积存了大量的原始档案文件。其主体部分,目前珍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

“看了这些档案,这个机构的原貌、职能的运转,基本上全部呈现在面前,会有全面、直观的认识。每一份文件,都是最真实、最鲜活的原始凭证。”张开森说,馆藏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的档案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国民政府为审判日本战犯所进行的机构设置、法律制定、战犯名单制作、起诉审判的全过程,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对于深入开展抗日战争研究,弥足珍贵。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静妍  胡玉梅 /文  顾闻/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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