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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快评 | 郭文思减刑案,“举一反三”是关键



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后经9次减刑,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2020年3月14日,郭文思在超市购物时,对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实施侵害,致段某某受伤死亡。案发后,郭文思被多次减刑等问题引发强烈质疑。

出狱几个月就敢这么横,到底是本性如此,还是“九连减”所赋予的迷之自信呢?而此时的他和背后的“人脉”,都很有可能在痛心疾首:干吗要惹事啊,低调点的话,“九连减”谁还能注意到?

这正是公众所特别担忧的地方:“九连减”悄没声地就完成了,而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郭文思违规减刑问题主要发生在潮白监狱、清园监狱。郭文思之父,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郭万普为了让儿子早点“出来”,到处找关系打点。这一过程,织起的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关系网。借此,无期徒刑就成了年数屈指可数的“有期徒刑”。此处该有“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还是该发出“他们居然敢”的惊叹?

郭文思减刑案错得离谱。此次,有9名党员、公职人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退休待遇),另有多名涉案人员被问责。但更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高院表态:我院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健全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此处的“举一反三”才是重点。

“郭文思减刑案”的重审程序已启动,公正处置自不待言。但人们关心的是,“郭文思减刑案”只是孤案吗?只是一个极其偶然的事件吗?希望“举一反三”意识和机制能顺应公众的追问,刨根问底,一路追查,看看涉案人员还有没有为其他人的减刑做出“贡献”,看看“蹊跷式减刑”还有没有其他线索。唯有彻底荡涤歪风邪气,斩断枉法之手、寻租之手,才能让减刑回到正轨。

2016年,新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推出,关于减刑、假释的内容得到细化。“郭文思减刑案”历次违规减刑时间未曾明确,一旦有在2016年之后违规减刑的情况发生,则须反思哪里存在新的漏洞、对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委政法委督促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修订、补充完善了《北京市减刑、假释工作规定(试行)》《北京市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案件的监督。这说明有关方面看到了问题、找到了遏制的办法,这是令人欣慰也是颇具启示意义的地方。

现代快报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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