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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违章,买分、卖分、“黄牛”都要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俊 记者 葛小林  文/摄)买卖驾驶证记分的行为,不仅扰乱了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和事故的处理,而且破坏了驾驶证记分规则对驾驶人的约束作用,从而影响了交通安全秩序。近日,常州交警查处了6名“买分卖分”的违法人员,其中2名买分人不仅要罚款500元,违法数据也被警方恢复,真是得不偿失。

驾照买分、卖分都被处罚了

8月下旬,常州交警支队钟楼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处理大厅来了一个男的,疑似是帮忙销分的“黄牛”。侦查大队民警开展调查发现,这个叫夏某的男子曾在7月30日来到违法处理大厅,疑似当中间人,帮人销分。8月31日下午,夏某再次出现在违法处理窗口时,民警迅速出击将其成功抓获。

△ 夏某陪同“买分”、“卖分”人员处理违法

据夏某交代,他没固定工作,不时发一些帮人销分的广告,赚一点零花钱。有人联系他销分时,他就联系卖分人,也就是替代他人记分的人,随后陪同买卖双方一起到违法处理窗户办理销分。

根据夏某的交代,同时根据公安机关平台处罚数据进行比对发现,夏某跟买分人收费标准是一分100元。他介绍了“卖分人”蒋某、任某分别替两个买分人销分,一个销9分,一个销6分。蒋某、任某是夏某的“同行”彭某介绍来的。

△ 彭某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的部分违法信息广告

警方调查发现,彭某活跃在多个微信群里,甚至混进了一些小区的业主群,在群里发布“大量高价收购驾照分”等内容的广告。蒋某和任某的驾照记分周期正好在八九月份到期,看到彭某发布的广告后,觉得自己的记分不用也是“浪费”了,还不如换点钱。彭某便以90元1分的价格,收购了蒋某、任某的驾照记分。

△ 警方展示彭某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的部分违法信息广告

近日,根据《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1条之规定,交警部门分别对夏某、彭某等人给予相应处罚。其中,介绍替代记分的夏某、彭某分别罚款5000元;对卖分的蒋某、任某分别罚款1000元。而两名买分人人也被罚款500元。交警部门同时撤销了由他人替代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这意味着两名买分人花了冤枉钱,被销掉的分又重新记上去了。

警方提醒:驾照买分卖分,违法成本高

常州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如果车辆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要通过正常的渠道依法办理,杜绝“买分卖分”违法行为的发生。买卖驾驶证记分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二款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将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1条规定:由他人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介绍替代记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据常州交警支队民警介绍,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驾驶证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目前,常州交警各大违法处理窗口的工作人员都进行了专业培训,还有大数据比对发现“黄牛”。而且,按照相关法规,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销分,或3名以上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

同时,“驾照买分卖分”存在很大风险。例如,驾照卖分,使应该接受教育的驾驶员得不到教育和警示,纵容了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增加了自己出行的危险。而且,目前各地交通管理部门正在规划构建驾驶员诚信体系,买分卖分行为一旦被记录在案,将影响到驾驶证使用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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