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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命案破了!女子伙同亲戚杀害同居男友,将头颅扔进河里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顾燕 记者 葛小林)2003年12月23日,常州丁堰的铁路边惊现一具无头尸,引发关注。常州警方追凶17年,最终成功攻破这一杀人分尸案。9月2日,常州警方通报破案细节。据悉,由于当时案发现场线索稀少,无头尸的身份不能确定,一直限制案件侦破。常州警方专门成立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小组,利用最新的刑事侦查技术,成功确定了无头尸的身份,进一步追查到凶手。原来,凶手是受害者的同居女友。因感情纠葛和经济纠纷产生怨恨,同居女友联合自己的侄子和表兄,将受害者杀害后分尸。



菜农在铁路旁发现无头尸体,受害者是谁?

老刑警刘志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2003年12月23日早晨6点,丁堰村委一个菜农报警称,铁路护坡上里有一具无头尸体,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和原戚墅堰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在中心现场进行拉网式勘查,现场周围只有两摊血迹,只提取到少量与死者有关的物品,缺乏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有效信息。

为侦破此案,当年,常州警方组织大量警力,对案发地周边的乡镇开展长达半年的细致排摸,相继走访询问群众3万余人次,并梳理分析甄别江苏、河南、安徽等重点省份1万余条失踪人口信息。遗憾的是,始终没有发现与现场尸体相符的失踪人员。“受限于传统技术等多方面限制,死者身份一直无法确定,案件侦破陷入僵局。”刘志强说。

办案民警没有放弃。2010年,线索传来:中心现场一公里外的一摊血液,比中了因盗窃正在某地监狱一服刑人员。获知这个情况后,刘志强和同事们兴奋异常:血迹虽然不一定是嫌疑人的,但至少有了突破。专案组专门赶到当地,将该服刑人员及其同伙带到常州进行审讯。然而,现实却出乎专案组民警的意料,他们俩人2003年12月22日晚确实到过丁堰村委,但当时只是盗窃作案,逃跑时腿部划伤,这才留下了血迹,并没有到过中心现场。

刘志强说,经过一个星期的审讯,专案组排除了两人的嫌疑。“这两个案件实在巧合,作案现场很近,所以让我们走了一段弯路,一度将两案并案侦查。”


△嫌疑人被警方抓获

最新的刑事侦查技术相助,确定死者身份

近年来,公安部、江苏省公安厅相继部署了“云剑行动”“蓝剑1号”等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命案积案攻坚力度,常州警方专门成立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小组,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杜荣良亲自挂帅,尽全力侦破该起案件。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8年9月17日,通过最新的生物检验技术,比中发现无名死者可能是连云港灌南籍男子宋某福。 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前往灌南核查,经询问得知宋某福在2003年前后就失踪了。民警立即赶到苏州,找到在苏州工作的宋某福妻女采集血样。经检验,死者与宋某福女儿存在生物学父女关系,无名死者的身份终于得到了确认,正是宋某福。

然而,根据宋某福妻子的回忆,宋某福失踪前长期在浙江杭州打工,在常州并无人情往来。那么宋某福为何会在常州被害呢?谁又与他有这么大的深仇大恨,竟下如此狠手?

专案组围绕被害者当年活动情况、密切关系人进行秘密侦查,一名与被害者来往密切的重要人员浮出水面。她就是宋某福的灌南老乡庄某花。宋某福在杭州打工期间,曾经和庄某花同居过一段时间。

专案组又发现一条关键线索:2003年12月23日下午16时许,庄某花在杭州东站一银行网点将存折内的一万多元全部取出。取钱的时间,就在该案接警当天的下午,那么,庄某花是不是就是杀害宋某福的凶手呢?

专案组结合案发现场分析,如此隐蔽的地方没有熟悉地形的人,很难找到这里。更何况庄某花并没有在常州工作生活过,而且一个女人单独完成杀人、分尸的可能性不大,据此,专案组分析,庄某花应该还有同伙。

在办案民警坚持不懈的走访和研判中,案件再次有了新的进展。专案组发现,庄某花的侄子庄某飞曾于2003年在常州戚墅堰丁堰镇有暂住记录,且距离案发现场很近。

民警进一步走访附近的工厂,厂里的老员工反映,庄某飞当年确实在这家印刷厂打工,而且庄某飞的弟弟庄某翔、表兄高某军也都在这家印刷厂打过工。其中,庄某翔曾于2007年因抢劫游戏室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后于2013年病故。


△庄某花接受警方调查

感情纠葛加经济纠纷,让她失去理智

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民警对庄某玉、庄某飞和高某军进行侦查。今年5月13日,专案组在灌南警方的协助下,在一茶室以参与赌博为由将庄某花带至当地公安机关连夜进行审讯。同时另两组警力在常熟庄某飞、高某军居住地进行蹲守,随时实施抓捕行动。

庄某花到案后,专案组民警围绕庄某花的性格、年龄、家庭情况等制定了缜密的审讯方案。起初,庄某花拒不承认犯罪事实,企图用沉默来应对民警的审讯。办案民警先动之以情提到当年的那些事,再抓住矛盾点旁敲侧击,最终击破庄某花的最后心理防线。

庄某花最终交代,因感情纠葛和经济纠纷对宋某福产生怨恨,与庄某飞、庄某翔、高某军预谋后,并将宋某福骗到常州戚墅堰,在丁堰丁庄村北面的铁路边,将宋某福杀害。庄某花拿菜刀将被害者头颅割下,抛于河内。目前,庄某花、庄某飞、高某军三人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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