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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当天违规燃放爆竹,民警人性化执法延后处理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舟 记者 毛晓华)儿子婚礼当天,泰州张大妈抱着侥幸心理在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庆祝,结果正巧被巡查的民警发现,考虑到当天是张大妈一家大喜的日子,为了不影响婚礼照常进行,民警现场固定证据后,当天未处罚张大妈,而是让其先给儿子办婚礼,事后再到派出所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8月27日,办完喜事的张大妈主动到派出所接受处罚。

8月24日上午,泰州海陵一小区内传来阵阵鞭炮声,在周边巡逻的泰州海陵公安城中派出所民警听到后迅速赶了过来,看到小区某楼栋前的空地上残留着一些鞭炮碎屑。



△民警在小区巡查时发现燃放爆竹痕迹 通讯员供图


根据《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居民住宅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开展走访调查工作,发现小区居民张大妈家中张灯结彩,墙上贴着大红的喜字。

原来,当天张大妈儿子结婚,接了新娘子正在举行婚礼仪式,按照新娘老家的习俗,过门前得燃放鞭炮,婚后小两口的日子才能红红火火。想要讨个好彩头的张大妈,抱着侥幸心理燃放了一串鞭炮,没想到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看到民警前来的张大妈表示,自己因为图个吉利触犯了法律,感到非常后悔,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考虑到当天是张大妈一家的大喜日子,张大妈的认错态度也比较诚恳,为了不影响婚礼的照常举行,民警经请示上级领导同意,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逐一固定现场证据、制作相关询问笔录后,并未当天处罚张大妈,而是让其先给儿子儿媳办好婚礼,过后再到派出所接受处罚。

8月27日上午,办完喜事的张大妈主动来到派出所,对民警充分考虑到其家庭情况妥善处置的行为感激万分,自觉接受处罚。最终,派出所根据《行政处罚法》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张大妈进行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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