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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启动专项行动整治违规养犬

  徐州市公安局犬类管理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违规养犬专项整治活动,市区三环路以内区域以及三环路以外住宅小区和新城区、铜山区、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的已建成区域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域为重点管理区。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限养一条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携犬外出时要给犬只配戴犬链,防止发生扰民伤人事件。

  依照《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养犬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部门对养犬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重点管理区内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不束犬链的;

  二、重点管理区内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违规出户的;

  三、未经批准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的;

  四、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车以外公共交通工具的;

  五、携犬乘坐电梯时不束犬链不戴嘴套的;

  六、一般管理区内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不圈养或者不拴养的。

  张晓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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