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日起,《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将正式实施,《通告》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为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保障居民交通出行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7月31日上午,望亭镇举办“一盔一带”主题活动暨“共享头盔”发布启动仪式,第一批1900余个“共享头盔”将于8月1日正式上线。
活动现场,相城交警大队民警通过典型案例曝光、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佩戴头盔的重要性,并就群众关切的相关处罚事宜进行了一一解答,让居民关注并加入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来。
上班路上,安全第一。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员工驾乘电动自行车时的安全防护水平,护航员工上班路,望亭交警中队联合望亭工商企业共同开展“共享头盔”活动。据望亭交警中队中队长时乙介绍,未带头盔上班的企业员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在企业门卫处借用“共享头盔”,用完按时归还。活动中,望亭交警中队与望亭商会、青商会以及苏州市升降机协会的6家企业代表签订了“共享头盔”企业联盟。
除了企业员工可以享受到“共享头盔”的“福利”以外,望亭镇还将“共享头盔”服务辐射至村、社区,在10个村、社区以及4个综合行政执法站设置了“头盔共享点”。有需要的群众可以出示相关证件缴纳押金后领取,及时归还后,相关工作人员将退还押金并会对使用过的头盔进行清洁消毒,以保证安全卫生。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刘军,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大队长雷轶卿,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政委黄峰,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交警大队教导员沈伟荣,望亭镇党委书记周建国,望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建伟,望亭商会党支部书记、副会长顾金学以及望亭镇居民代表王晓燕共同发布点亮望亭镇“头盔共享点”热力图。
据望亭镇党委委员李远介绍,除了1900个可租赁的“共享头盔”以外,望亭镇还将面向全镇电动车驾乘人员,在学习观看安全警示片、签订《文明交通出行承诺书》的基础上,免费发放头盔2000个。
交通安全管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了营造浓厚的交通拿权宣传氛围,让“一盔一带”宣传更加深入人心,今年以来,相城交警大队在辖区多次开展“一盔一带”、“亮尾行动”等直播活动,将宣传对象覆盖至居民、企业职工、环卫工人、外卖员等,下一步,望亭交警中队将继续加大与村、社区、企业的合作力度,不断提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创造更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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