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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竭泽而渔,10年禁捕只是一个开始

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杜雪迎 记者 徐红艳)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长江流域以20%的国土面积,养育了全国超过40%的人口,创造了全国约40%的经济总量。然而,由于长期受到多种人为因素扰动的影响,长江流域的水生生物资源面临严重威胁,生态功能显著退化。

加快推进长江禁捕已经迫在眉睫。根据中央总体部署,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经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全面禁捕政策出台,各方为之叫好。禁捕时间为何确定为10年?10年后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环境有何改变?近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进行解读。

长江将迎来史上最长禁渔期

用“十年无渔”,换取“年年有鱼”。早在2018年,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规定,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一是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2019年底以前,渔民完成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二是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2020年底前完成渔民退捕,暂定10年禁捕。三是大型通江湖泊,确定的禁捕区2020年底前实行禁捕。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样大规模长达10年的禁渔,在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也比较罕见。

“为了保护渔业资源,世界上很多国家都设置了禁渔区、规定了禁渔期,我国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即颁布了有关海洋禁渔区的法令,2002年即在长江流域试行长江春季禁渔制度。”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淮河流域渔业生态保护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刘凯告诉现代快报记者,但相比而言,此次长江禁捕范围广、时间长、方式彻底,在内陆水域实施如此大规模的禁捕行动没有先例。

10年禁渔,守护长江水生生物,让母亲河休养生息,江苏责无旁贷。

来自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的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长江干流江苏段所有捕捞渔船已退捕上岸,比国家部署提前一年完成。7月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全面推进我省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方案,部署禁捕退捕专项行动。此后,江苏八部门发布了《关于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通告》,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关于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禁捕的通告》,系列重磅举措,彰显了江苏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的决心与信心。

保护长江水生生物刻不容缓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长期以来,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滩涂围垦等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

近年来,长江流域已经基本丧失渔业捕捞功能。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长江下游渔业资源监测站的长期监测结果显示,长江下游渔业资源衰退主要表现为物种数和捕捞量下降及代表物种小型化和低龄化。

一组数据更能说明长江流域捕捞量的骤降。近年来,长江年均渔业捕捞量从1954年的42.7万吨下降至不足10万吨,仅约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

以长江下游三种洄游性经济物种为例,长江刀鲚捕捞量从峰值4142吨(1973年)下降至最低57.5吨(2012年),降幅达98%;中华绒螯蟹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年均捕捞量300-500吨下降至不足1吨(2002年);长江口凤鲚捕捞量从5282吨(1974年)下降至最低3.2吨(2015年),渔汛几近消失。

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急剧衰退,更表现在岌岌可危的濒危物种上。“白鲟、鲥鱼是我国特有的珍稀鱼类,目前白鲟、鲥鱼已在长江流域功能性灭绝。” 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扬中基地主任、研究员姚国兴告诉记者,中华鲟、达氏鲟、胭脂鱼、松江鲈等国家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在历史上也曾作为经济物种进行捕捞,目前野生群体的数量已经非常稀少,自然种群已极度濒危。

此外,渔获物小型化趋势也很明显。“小型鱼类逐渐取代大中型鱼类成为渔获物中的主要优势种类,而主要渔获对象的捕捞规格越来越小。”姚国兴举例说,重要经济鱼类刀鲚繁殖群体的平均体长和平均体重由20世纪70年代的31.1cm和113.9g下降至目前的25.7cm和69.6g;年龄结构由以3—4龄为主降到目前的以1—2龄为主。

对此,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种质与育种室主任、研究员葛家春也感受颇深:“我童年在长江边长大。80年代长江刀鱼还很多很大,半斤左右的刀鱼都有,现在只有少数个体能到3两。当时渔民还能捕到鲥鱼、白鲟,现在都已20多年未见,被认为已功能性灭绝。”

用10年时间让长江水生生物繁衍生息

此次禁捕期限为何定为10年?多位专家在采访中提及,这可以为栖息于长江流域的鱼类等水生生物提供难得的休养生息的机会。

刘凯认为,全面禁捕后,随着长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河湖连通、长江岸线整治及其他系统性的水生态修复等长江生态综合保护措施逐步到位,长江水生态环境将显著改善,鱼类等水生生物物种数和资源量将显著回升。

就地保护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最为有效的措施,对于保持生态系统内生物的繁衍与进化、维持生态系统的正常运作具有现实意义。“长江全面禁渔10年就是采取就地保护措施,通过2—3个世代的自然繁衍,使得长江珍稀濒危物种、‘四大家鱼’及其他鱼类的种群规模得到有效恢复,长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姚国兴举例说,长江流域的主要物种如青、草、鲢、鳙等“四大家鱼”,繁殖周期较长,达到性成熟一般需要3-5年,禁捕10年可以保障以“四大家鱼”为代表的长江鱼类至少完成2个繁殖周期,能够较好地完成种群扩增,增加长江流域鱼类等水生生物的总体资源量。

然而,10年远远不够。葛家春认为,部分短世代周期的鱼类和其它水生动物经过2-5代的繁衍,资源和生物多样性预期可以得到部分恢复。但部分世代周期较长的鱼类如中华鲟等,需要到时候再看效果。“部分江海洄游鱼类,鲥鱼、河鲀(暗纹东方鲀)、刀鱼、鳗鱼等鱼类的生存发展,不仅仅取决于长江生态环境,和海洋环境也关系密切,我们期待有一个好的结果。”葛家春期待,通过系列举措,长江渔业资源最终能恢复到1970年之前的水平。

告别竭泽而渔,10年禁捕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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