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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将新增200家 “公筷行动”示范店 公筷摆放有讲究
“小餐桌”带动“大文明”。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将实地考察宾馆饭店项目新增“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或公勺”内容。连日来,记者探访发现,部分餐饮店尤其是小餐饮店尚未主动提供“公筷公勺”。目前,“公筷公勺”工作推行情况如何?相关餐饮单位如何规范执行?记者采访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小餐桌”带动“大文明”。今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将实地考察宾馆饭店项目新增“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或公勺”内容。连日来,记者探访发现,部分餐饮店尤其是小餐饮店尚未主动提供“公筷公勺”。目前,“公筷公勺”工作推行情况如何?相关餐饮单位如何规范执行?记者采访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
督查
小餐饮店多未主动提供“公筷公勺”
“从近期数轮督查情况看,总体上星级宾馆酒店执行‘公筷公勺’情况好于非星级宾馆酒店,小餐饮店执行情况急需加强。宾馆酒店餐厅提供的‘公筷公勺’与消费者使用的筷、勺颜色和长度区分不够。”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洪昊表示,近期,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宾馆酒店和小餐饮店执行“公筷公勺”情况的督查力度,邀请媒体及时宣传先进典型,曝光执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小餐饮店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执行“公筷公勺”?洪昊介绍,小餐饮店内首先要有使用“公筷公勺”温馨提示卡或宣传画。具备经济条件的餐饮店,可按照《扬州公筷服务规范标准》要求定制一批专门的公筷公勺,按照规定的要求摆放。如条件不允许,最简便的方法就是将餐桌上的“一菜一筷、一汤一勺”按要求摆放到位。
据悉,如宾馆酒店和小餐饮店餐厅内需要“公筷公勺”宣传牌或宣传画等资料,可及时联系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餐饮科或市场监管分局。
计划
全市将新增200家“公筷行动”示范店
据悉,扬州“公筷公勺”倡导工作开展得较早。2018年初,“扬州文明有礼二十四条”首条就是倡导“长者先动筷,夹菜用公筷”。随后,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管局(原食药监局)部署“公筷行动”3年行动计划,先后牵头召开20多次“公筷行动”现场观摩会,组织400多场次进社区宣讲活动。
今年1月,由市文明办牵头、市烹饪餐饮协会制定的《扬州公筷服务规范标准》公布。2月1日,《扬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倡导推进“夹菜用公筷”写入地方法规。2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扬州公筷公勺推广八条新措》,使该项工作实现了有文可依。
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管局向20个示范街区、200家餐饮示范店派送公筷、公勺1.5万副,城镇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型餐饮单位、学校以及医院食堂先行示范,逐步覆盖全市各类餐饮单位。今年,市市场监管局计划在全市新增200家“公筷行动”餐饮示范店,继续在全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机关食堂、农村集体聚餐代办点推广“公筷行动”。
通讯员 柏玮娜 记者 赵天
小知识
怎样制备和摆放“公筷公勺”才算合格?
我市出台的《扬州公筷服务规范标准》规定了公筷服务的制备要求、设置要求、使用方法、服务要求、环境要求等。
《标准》明确,公筷公勺略长于个人使用的筷、勺。公筷一般长27~30cm,公勺一般长16cm,宽5.5cm;公筷、公勺和个人使用的筷、勺在色彩(或质料)上有所区别;在公筷公勺上,倡导印制 “公筷” “公勺”醒目的标识或提示语。材质方面,以竹、木、陶瓷、金属等材料制作的筷子和勺子均可,但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在使用公筷方面,倡导每道菜(点)盛器右侧放置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亦可每位宾客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宾客用餐时,应先使用公筷或公勺挟取菜、点,放置在自用的骨碟上或小汤碗内,再以自用的筷子或勺子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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