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每周一星——何勇




专刊题额:言恭达



每周一星——何勇



何勇,1974年8月生,江苏宜兴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无锡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青年书法家协会理事、宜兴市文联副主席、宜兴市书法院院长。国学修养与书法·首届全国青年创作骨干高研班成员、中国艺术研究院访问学者、2015年度书法风云榜创作潜力奖得主。

作品获奖

全国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奖

第四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佳作奖

第五届中国书法兰亭奖佳作奖

首届中国书法院奖提名奖

个人展览

何处不妙笔——何勇书法展(2013年11月东莞艺展中心)

本心——何勇书法小品展(2014年11月宜兴嘉荷堂)

勇者天放——何勇书法展(2015年5月江苏省美术馆)

勇者天放——何勇书法沪上展(2016年3月26日朵云轩)

出版《制高点——国展最高奖书家推介之何勇》(2012)、《自在清风——何勇书法作品集》(2013)、《勇者天放——何勇书法作品集》(2015)。














名家点评


阳羡书家何勇印象


对宋人行书的重新认识大概是在八年前的宜兴。宜兴古称阳羡,历代名人辈出,是全国知名的书画之城。经朋友介绍,我走进了青年书法家何勇的工作室“简静居”。抬眼望去,满墙挂着何勇的作品,大多是学米芾的书法小品。何勇生于斯长于斯,温和湿润的气候,河道交错的水乡,名人辈出的小城养育了这位温文尔雅的青年书家。

何勇自幼学习书法,从颜体入手,后转学宋人米芾。其实宋四家最初都是从颜字入手的。明朝书法家项穆说:“米书之源,出自颜、褚,如要学米,先柳入欧,由欧趋虞,自虞入褚,学至于是自可窥大家之门,元章亦甘拜下风矣。”明清以来,学苏、米字成为一种风气,但真正学好的寥寥无几。赵孟頫、董其昌对米字也下过功夫,可见后世米芾粉丝很多,学米字非常流行。古人评论,米字之长在气势超动,米字之短在猛放骄淫。难道何勇也是赶时髦之人?

其实不然,综观何勇之书,其特点有三:一是对米字研究可谓细腻。从书写笔锋来看,他非常注重用笔的细节,看似一笔扫过,笔速如骏马飞奔,但起笔收笔无一不尊其笔法。大多数学苏、米的人只重视运笔和结构,追求形似,而忽略了每一笔的细微之处。这正是何勇成功所在。

二是对米字书写有所创新。宋人书法仍然是以诗稿手札小品为主,几乎看不到大型作品。2015年,何勇在南京举办个人书展《勇者天放》,展中多有巨幅作品出现,对于整体展出有了压得住的作品。米芾说:“吾写小字行书,有如大字。”“凡大字要如小字,小字要如大字。”何勇把宋人行书书体转换为大型作品这是很有挑战性的。其实大型作品的出现多在晚明以后,是以王铎、傅山为代表的作品为多。同时,何勇作品注重形式的变化,从章法、款式、装裱等方面,增加了变化和可观性。

三是追求书品为高,技法第二。何勇认为学书只是一技法而已,而把书品立为第一。品高则笔下清雅,品低则纵横刚暴。要以文养字。学书不读书,人书皆俗,人须高雅,书方有品。为了提高书法作品的品味,何勇常常走出去问师学艺,与高手切磋,并参加全国青年创作骨干高研班学习文史哲知识,其书明显有了变化,清雅了许多。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书法也日渐成熟,不追求参展获奖,而是潜心研究经典书法作品,掌握当前书法发展方向。时下,有不少书家年纪不大却显得油滑,功力不足却故作丑拙。此时的何勇头脑是清醒的。

《海岳名言》中说:“字要骨格,肉须裹筋,筋须藏肉。帖乃秀润生,布置稳,不俗。险不怪,老不枯,润不肥。”古人书法理论中常常是一些晕头晕脑的话,只能按照自己的体会去理解。观何勇书法,无论大字小字,有骨有肉,枯中有润,湿笔不肥。看似不变,却又在渐变。各种书体之间互为影响。就其特点:其一,何勇书写注重用笔,看似非常快捷,正应了“米书骏快”的说法,但在快中一点也不放过细节的书写,正如京剧梅派中唱腔的尾音一定是下滑的。何勇收笔时的一笔往往有非常细腻的表现技巧。其二,何勇注重章法的表现,为了表现书写的趣味性和美观性,他不断对章法进行研究。一幅作品的布局,给人以美的享受,往往是创作者心灵美学的训练和对古人碑帖的研读记忆。其三,结合绘画艺术,增加作品的美感。近来何勇学习绘画,写意牡丹画得干干净净、雍容华贵,这也是对书法美学的一种提升,书画本来同源,加深对笔、水、墨、纸的和谐应用是书法家应有的功夫。

作为一位70后书法家,今后的路很长,发展的空间很大,现在还不是急于改变书风的年龄。该舍去的舍去,该坚持的坚持,心无旁骛做好一件事,一定会有所收获。正如米芾自己说:“学书须得趣,他好俱忘,乃入妙。别为一好萦之,便不工也。”我非常看好何勇的书法未来,他一定会走出一条自己的特色之路。

(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理事 董联桥)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