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首页 > 南京 > 正文
涉及社区营造师、更新实施主体……5月1日起南京城市更新配套政策施行

作为国家城市更新试点城市,2023年南京出台《南京市城市更新办法》,并陆续印发10个配套政策和7个技术指引,逐步完善“1+N+X”政策体系,进一步高质量、高效能推进城市更新工作。4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建委获悉,南京近日印发城市更新配套文件《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南京市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工作细则(试行)》《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协议搬迁工作指引(试行)》,5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城市更新社区营造(规划)师工作细则(试行)》中明确要建立“社区营造(规划)师”库,鼓励规划建筑、园林景观等专业设计人才下沉至社区,开展社区营造(规划),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为街道、社区、项目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从事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程师、建筑师、规划师以及其他熟悉城市更新的专业人才,都可以做社区营造(规划)师。服务内容包括知识普及、政策宣传,现场调研、现状分析,民意调查、沟通协调,方案咨询、程序指导,组织动员、引导培育,民主监督、评价评估等。

怎样申报社区营造(规划)师?个人自主报名或经单位同意后报名,经资格审核后公布第一批入库“社区营造(规划)师”名单。5月6日至5月31日,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发送至njcsgx@126.com进行报名,或工作日时间内(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将报名表送至南京市城市更新中心(鼓楼区华侨路28号)308室。

社区营造(规划)师如何管理?据介绍,采取积分管理,通过信息系统填写、部门确认服务记录等,对社区营造(规划)师进行积分管理,每年公布积分情况,积分包括基础积分、累进积分、特别积分。对全市社区营造(规划)师数量的前30%进行星级等次划分:三星级为全市排名前3%,二星级为排名前4%-10%,一星级为排名前11%-30%。大师直接定为四星级,不占总额。同时,制定激励政策,包括优先获取相关资料数据;职称申报、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积分转换;组织有力的单位、星级个人的评奖评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通报表扬等。

《南京市城市更新实施主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鼓励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引入市场主体作为实施主体,推动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逐步培育规模化、专业化的实施主体,实现城市更新成果利益多方共享。

根据城市更新项目分类,确定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形: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情形的,由市、区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实施主体;物业权利人自主出资更新的,物业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代表或其与市场主体的联合体可以直接作为实施主体;物业所有权人愿意出资但不具备自主更新能力的,可由各区政府研究确定地方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涉及多元物业权利的,四分之三以上数量和四分之三专用面积所有权人可以共同委托实施主体。同时,鼓励自主更新,鼓励各区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引入市场主体作为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应当依法履行组织开展项目调查评估、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组织申报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归集项目涉及的相关权益、征询相关权利人意见并组织签订搬迁协议等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运营、管理建筑物或者设施。

《南京市城市更新项目协议搬迁工作指引(试行)》,对开展房屋测绘评估、未登记房屋处理、搬迁安置方案公示、搬迁协议签订、协议生效条件及实施搬迁等作了具体规定,还对信息化管理和争议解决进行了明确。

南京将持续结合实际,系统性推动城市更新从传统的征收拆除、开发建设为主的模式向坚持“留改拆”、保留利用提升为主的模式转变,有效引导和促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城市更新、有序开展自主更新。

通讯员 宁建轩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赵丹丹


热点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20 xdkb.net corperation.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